NO.22毗缽舍那
《菩提道次第廣論》
毗缽舍那 NO.22
(2013年4月18日)
我們接著承接上面所說,世間人他認為存在,但就其體性來說,並不一定存在;但是呢,世間人認為不存在的,但就其體性來說,不一定不存在。
(p444+7)
《六十正理論釋》云:「又顛倒者,謂執樂等,雖於世俗諸法亦非住彼性故。不顛倒者,謂執苦等,於世俗中諸法容有彼體性故。」此說常恆等四,雖於世間共同稱許,然執是為彼雖於世俗亦說為倒,無常等四,雖於世間未遍稱許,然執是彼則不顛倒。
[釋]:那這個地方應成本宗就引《六十正理論釋》,怎麼說呢?說又顛倒者,為什麼會顛倒呢?謂世間人於苦諦上執常、樂、我、淨…等等。那這個呢,雖於世俗諸法亦非住彼什麼?常、樂、我、淨之體性故。
那這邊我們知道說呢,因為這個集諦呢是苦的因,為他講說輪迴的苦呢,種種的苦都來自於集諦的因。因此那苦諦是為什麼?集之果。那假若,你這個因如果沒有淨除,而在什麼?在果上再把它說為,說果為常、樂、我、淨,那這樣呢,是為顛倒。所以這個呢,此於世俗名言亦不存在。怎麼說呢?因為世俗諸法是虛妄性,不真實的。假若倒為真實,那當然,則並妄計為什麼?其妄計為常、樂、我、淨。 所以呢,這個是顛倒。
接下來,不顛倒者,謂執無常、苦、空、無我等。那這個呢,於世俗中諸法容有彼無常、苦、空、無我之體性。這怎麼說呢?因為有為世俗諸法呢,他是虛妄、是無常。那當然假若你倒執他為真實,或者妄執他為常,那當然這一定是生苦因。無常你執為常,譬如講說,我們是剎那生滅,終究有一天我們會(滅?),但是呢你妄執為常,每一天都執為常,真的有一天呢,面臨了死亡,那你就會生起苦。所以呢本來是虛妄的,但是你執為真、執為恆常,那當然一定會生苦,為什麼? 因為你顛倒故,不自主。
同樣的道理呢,亦無真實清淨之我,所以安立為空。前面講無常、苦、空,這個地方講空,那這個空是空掉什麼?空掉有一個清淨之我,真如清淨之我。這個地方來講說呢,如果呢我們無常執為常,那我們就很容易現起一個清淨之我。那這個清淨之我,我們知道呢,佛陀在經典上都告訴我們,那我們整個蘊體來講,都是什麼?都是不淨,怎麼會有一個清淨之我呢?那同樣道理,也沒有一個真實的我。
我是依著五蘊來安立為我,那五蘊不是我,為什麼會有一個真實的我? 這個在五蘊上找不到。所以亦無真實之我,故無我。那這個論述呢,此論是說什麼?說常、恆…等四,就是常、樂、我、淨等四,雖然於世俗人共同稱許,然是呢,執是為彼常、樂、我、淨,這個呢,雖於世俗亦說為倒,因為世俗的體性不是常、樂、我、淨,他是無常、苦、空、無我。所以呢,無常、苦、空、無我等四,那這個呢雖然於世俗人呢未遍稱許,然執是彼無常…等四,就無常、苦、空、無我等四,那當然就不是顛倒。所以這個地方呢,來說明世俗人認為存在的不一定存在;世俗人認為不存在的,不一定不存在。
所以呢,接下來所要說明的是中觀應成派,那他們的宗見來說,雖然識體是錯亂識,可是呢又可以承許諸法的存在。那意謂呢,分別心的顯現雖是錯亂,然是呢,其所執持之境,無法以名言量來安立其為錯亂。但是呢,自續派以下呢,錯亂識呢,是無法安立諸法的存在。因為自續派的不錯亂,是什麼呢?是於自性有不錯亂。
(p444-5)
如是執蘊為無常等之分別,雖於現境有所錯亂,然於執境無量能害,故名不倒或不錯亂。
[釋]:這地方說,如是執蘊體為無常…等之分別心,前面有說呢?無常、苦、空、無我雖然世俗人認為不存在,但是呢?不代表他不一定不存在。所以,這地方說明呢?執蘊體為無常的這個分別心呢?我們知道這個分別心,心識呢?絕對會有這顯現,顯現相。由這顯現相呢?導引我們去執取這個境,但是這個顯現相是來自於你所依的理由,我們前一段日子所說的,來自什麼呢?來自於你的能詮之聲。那能詮之聲呢?是來自於你所學習的教理。所以,依著這個教理呢?依教依理思惟以後。然後在分別心上顯現這個顯像相。由這顯像相再來執持這個境。所以分別心雖於顯現境有所錯亂,他雖然有所錯亂,但是呢?然對於境上的執持,這執持境是沒有任何一個量能夠危害的。所以,故名不倒或者不錯亂。那這個地方我們要做解釋的,說什麼呢?說不顛倒,不錯亂。但是分別心他又是呢?是有這個錯亂的。對於執持境又沒有錯亂。這理由在哪裡呢?所以,為什麼說呢?分別心於其顯現境呢?有所錯亂呢?因為分別心他是以義共相,而這義共相呢?是於前方而有的這一種方式呢?而來執取境,這地方很重要。因為這一定要認識清楚。然於,他對於這個執持境,執蘊為無常。我們說執蘊為無常,你並沒有其他的名言量,或正理能損害他。蘊本來就是無常,執持境蘊是無常,你怎麼去損害他。所以才說什麼呢?所以才說故名不顛倒,或不錯亂。好。進一步我們來說明呢? 分別心對於其所要的趣入境是什麼?他是以遮除的方式而趣入於什麼呢?任一其所欲趣入之境。這個的意思是什麼呢?這個分別心他想要什麼呢?他想要去趣入甲,他就趣入甲。趣入乙,就是趣入乙。可是眼識呢?沒有辦法。所以他是以遮除的方式,而趣入任一其所欲趣入之境。因此,此不同於眼等諸根識。因為眼等諸根識呢?他全然都是用成立的方式,他無法用遮除的。所以眼等諸根識呢?是顯現什麼他就緣起什麼?他無法遮除。我們講說他有兩三個境在前方,眼識他無法說要趣入甲就趣入甲,趣入乙就趣入乙,趣入丙就趣入丙,他沒有辦法。但是分別心可以。那為什麼可以。因為他用遮除法而趣入。所以他執境上的無常,蘊體的無常,他是以遮除不是無常的那一分,他遮除不是無常的那一分,倒回來是不是執無常。不僅如此呢?並顯現剎那生滅,無常之義共相。依這樣來執持境上的無常。那我們來說明什麼是義共相。所謂的義共相這個顯相呢?是顯現他對境的大小啦、形狀啦,及其體性…等。這叫義共相。那依這義共相呢?才來趣入這個境。譬如說我們剛剛所說的蘊體無常,你必須在你的分別心上的顯現境,顯現這個無常,你才能夠趣入於境上的無常。
所以,分別心以義共相於前方而有的方式趣入蘊…等無常之境。所以呢?是以分別心來證悟無常,但是喔!他雖然是證悟於無常但是也錯亂於無常。就是我們剛所說,分別心他證悟的無常,就執境上的無常他是沒有錯亂,可是顯現境也是有錯亂。為什麼呢?因為錯亂於無常之義共相。那為什麼錯亂於無常之義共相呢?因為義共相是常法。境上的無常是無常法。所以,他絕對不是境上的無常,可是呢?他依著無常的顯像相呢?這個義共相而執持境上的無常。不僅如此呢?而於前方而有。前方而有之自性有。也就是說呢?除了顯現自性有之無常的這一分。同時也顯現境上蘊無常的這分義共相。但是呢?然於一般世間名言的角度而言來說呢?當然必須透過蘊無常的義共相呢?引領趣入而來執持境上蘊的無常。可是呢?他並不是以自性有的蘊的無常呢?而來趣入於境上蘊之無常。他不是這樣。為什麼呢?因為蘊體無常根本不是自性有。所以由此種方式呢?漸次引領眾生呢?能夠由這個分別心的比量而趣入於什麼? 而現量證悟境上蘊的無常。所以,執持境上蘊為無常的分別心,此無常之義共相並沒有任何名言量可以損害。他雖然錯亂,可是執持境上的無常的這一分你沒有名言量可以損害。可是他也雖然會顯現自性有,可是呢?他僅僅靠著蘊無常之顯現呢?來趣入境上蘊之無常。並不是靠自性有的顯現來趣入無常。為什麼?因為只要蘊存在他就是無常。所以由蘊是無常,才有蘊無常的義共相。這就是剛所說的,要境上的無常那一定要什麼呢?一定要分別心顯現無常,才能夠引領。去通達境上的無常。所以,故由蘊無常之義共相引領我們的分別心呢?去趣入境上的蘊的無常。因為分別心在趣入某一法的時候,他都是以遮除的作用而來趣入。所以在遮除的同一時刻呢?會使分別心趣入於主要趣入之境。就剛所說的,他要趣入於甲,他要趣入於乙。可是他趣入的方式呢?又不如同眼識赤裸裸的顯現又同時成立,他並不是像眼識一樣。分別心他並不像眼識一樣。而是呢?分別心是以義共相而趣入於無常。那如此也算是執持到蘊的無常。為什麼?因為境上蘊的存在就是無常。所以,是靠著蘊的無常的義共相來趣入,而不是靠著蘊無常自性有的顯現來趣入無常。因為蘊無常不是自性有。所以這地方的解釋就分別心來說,固然顯現蘊無常為自性有,以及他也會顯現蘊無常的義共相,這二者都是錯亂的。但是呢?在錯亂的當下呢?是依於蘊的無常的義共相的引領而來趣入。所以,於所執持蘊的無常,那當然是沒有錯誤。他不會以自性有的無常而來趣入,因為無常本來就不是自性有。也就是呢?要靠著蘊無常的義共相而來執持境上蘊的無常,那這個呢?此為世間名言量,無法損害分別心,執持蘊之無常,所以這個本文才說:故執持蘊無常的分別心可取名為不倒,或者不錯亂。
(p444-4)
諸根之識,於現境錯亂,又無所餘無錯亂分,故不名無錯亂。
[釋]:眼…等諸根識緣取任何一法,固然有它的顯現境,然於顯現境錯亂,因為諸根之識不管顯現任何一法都完全會顯現為自性有。所以,除了在前五根識任何一者當中,緣取現見其顯現境為自性有的這一分之外,就無法如分別心顯現義共相而趣入差別相。所以根識只能總相緣取其境,不如同分別心能趣入所欲趣入之差別相。因為根識趣入境的方式是:境如何顯現,根識就如何緣取。並不如同分別心依義共相靠它自己的力量而趣入其所欲趣入之境。由於前五根識沒有如同分別心之義共相的顯現,僅僅錯亂於顯現自性有,靠著這樣錯亂的顯現不能帶領諸根識趣入差別相,也就是靠著顯現自性有的這一分,並無法如同第六意識分別心趣入蘊無常之境,因為蘊之無常並不是自性有。可是它又沒有另外一個不為清淨名言量所損害的一些方式。譬如在前五根識,其顯現境為顯現自性有的這種錯亂,除此之外,它並沒有如同分別心有義共相的顯現引領趣入差別相,如執持蘊無常的分別心,既然沒有這種執持方式,就找不到一個立足點而說前五根識有某一種執持方式,不為世間名言量所損害。因為前五根識不如同分別心在不為名言量所損害的基礎之下,又可讓根識趣入於蘊無常之境,既然找不到這樣一個根據的話,又無所餘無錯亂分,也就是說:眼等諸根識沒有暫時錯亂因緣,又找不到異於顯現自性有的錯亂之外,還更有其它能取其為無錯亂分的這一分。因為如果根識有的話,就會如同分別心以義共相的方式而趣入。所以,根識最主要的是顯現何事,即如是取何事。故不名無錯亂。也就是說,諸根識的顯現境是錯亂,所以在沒有暫時錯亂因緣之下,還是說它為錯亂,因為顯現自性有如是而緣取。以應成派來說,諸根識的顯現雖是錯亂,然不妨害其對於境上的認知。但,自續派以下來講,諸根識若是錯亂,就不可能證知,所以,諸根識必須是無錯亂。因為應成派的“量”是於“自境”不欺誑,故即使心識顯現常、兔角等,觀待心識來說其顯現境亦無錯亂。然自續派以下的“量”是於“自性”不欺誑,如果沒有顯現自性有,即為錯亂,若是錯亂即不可能顯現自性有。所以這個地方在講根識。
(p444-3)
又諸根識,於所顯現錯亂雖同,然如所顯義,就世間有無,則現影像等之根識,是邪世俗。除此諸餘無損根識,是正世俗。
[釋]:進一步來說,又諸根識,於總相而言,包括分別心之所顯現──二顯自性有錯亂雖同,然如所顯現義──二顯自性有,就觀待世間有無,則顯現鏡中影像或陽焰等之根識,是邪世俗,或稱倒世俗。除此諸餘無暫時錯亂損根識因緣,如執持青色等之識體,此法於世間存在,雖其顯現自性有是為錯亂,但不妨害對於青色…等諸法的認知,故觀待世俗來說,是正世俗。故觀待世俗而言,又分為:倒世俗與正世俗二者。進一步來說,影像…等於執持影像分別心的顯現境雖無錯亂,亦為量成,然非說執持影像分別心的識體本身是量。也就是說顯現相是量成,但心識的執持不一定是量,然顯現瓶…等有自性,觀待世俗雖無錯亂,是正世俗。觀待真實理智而言,耽著其為自性有的識體,是顛倒識,是錯亂的。所以,影像等觀待瓶等顯現自性有,影像等是為倒世俗。因為世俗名言識就可以了知影像為倒。瓶等顯現自性有,觀待影像等,瓶顯現自相有為正世俗。因為世俗名言識無法了知瓶顯現自性有為倒。然,中觀應成派不承許諸法有些許的自性,故瓶等顯現自性有,觀待真實理智而言,其為倒。但,中觀自續派以下,瓶等顯現自性有,觀待真實理智而言,為正世俗,為不顛倒。此說明應成派識體跟自續派以下的不同。
(p444-2)
又諸分別執蘊常等之境名言中無,故可破除。然執無常等之境名言中有,故非正理所能破除。
[釋]:這地方說,又諸分別執蘊常、樂、我、淨等之境於名言中是沒有的。故可以破除。然執無常等之境。就是無常、苦、空、無我...等之境呢?於名言中有,故非正理能夠破除。
這地方我們進一步說呢?以中觀應成派來說,分別心的顯現全部都是錯亂。為什麼?因為分別心是以“義共相”而趣入。包括根識,雖然是現量境,但也會顯現為二現自性有。所以,應成派認為呢?無論是根識,或者是分別心呢?,觀待勝義理智而言,全部都是錯亂,而且不是量成。但就算是錯亂,以顯現境來講,觀待世俗,當然有正、倒之分。顯現影像、陽焰等,觀待世俗,是不存在的,故為倒世俗。然說影像於分別心的顯現境是為錯亂。為什麼是錯亂?因為他是以義共相引領而趣入之“境”不存在。又進一步說呢?影像、陽焰…等,雖是錯亂,是倒世俗,但就分別心的顯現境來講,是沒有錯亂,也是量成。譬如講說執持陽艷之分別心,觀待於陽艷,當然沒有錯亂,也是量。這是應成派量的看法。所謂量的話是於其自性不錯亂。所以,執持陽艷,執持兔角的心,觀待於陽艷,觀待於兔角沒有錯亂。雖然沒有錯亂,可是並不是說他的識體是正確喔。所以這要分好。至於色等諸法,他雖然顯現自性有,可是觀待世俗,他是正世俗。為什麼說呢?因為由分別心呢?所引領的呢?趣入於色境上的這個色境是存在的。所以,以其趣入之境是存在的。所以是正世俗。
(p444-1)
又於勝義,或由自性所成常等四法,而非是有,如是於彼二中,無常等四亦是非有,故觀待真實,執有彼八,全無是倒、非倒之別。故密意說:「隨行色常、無常,苦樂有我、無我,皆行於相。」
[釋]:又於勝義,或者是自性所成的常、樂、我、淨這個四法,非實有。即是不存在。如是於彼二──這彼二就是勝義有及自性有中,在勝義有及自性有中而來成立無常、苦、空、無我等這個四法。亦是非有,即是不存在。故觀待真實來說呢?什麼叫觀待真實呢?即在實有的基礎上,執有彼常、樂、我、淨以及無常、苦、空、無我等八法,就沒有所謂的倒、非倒之差別了。全部都是倒,為什麼呢?以其所執境不存在故。這地方我們剛剛所說的,在世間上他們執常、樂、我、淨是存在,但不一定真的存在。世間上執無常、苦、空、無我不存在,可是不代表不一定不存在阿。也就是說呢?以色法的體性,以有為法的體性來講的話呢?那他是無常、苦、空、無我啊。他的體性是無常、苦、空、無我。那你執他為常、樂、我、淨是不存在的。但是呢?無常、苦、空、無我是存在的。可是呢?常、樂、我、淨、無常、苦、空、無我。如果你執他為勝義有、自性有,八個都不存在。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這個識體的作用。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亂?什麼是真的存在,什麼是不存在的。所以,經上所說的,故經中密意說:「隨行執持色之常、無常,苦樂、有我、無我,皆行於自相有。」此中這個“相”是指什麼呢?是指勝義、自性的意思。因為自續派以下一定要尋找到一個自性有的基礎,而此自性有的基礎上去安立無常、苦、空、無我等。而所安立的這種法呢?無論是在勝義上,還是在名言上,以中觀應成本宗來看的話,都是不存在。所以中觀應成本宗說:若在實有的基礎之上呢?而來執常、無常、苦、樂…等八法,則無“倒”與“非倒”的差別,因為全部都是顛倒、因為你把他執為自性有。這是不存在的。
這地方我們引申,此如《金剛經》所說的,佛陀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這一段的經文之義呢?仍是站在實有的基礎上來說的。以上面我們解釋完了。在執實有的基礎上來安立無常、常…等八法都不存在。同樣道理呢?如果我們以實有的基礎呢?來以色見佛,以聲音來求佛。佛說呢?這是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所以同樣的我們呢? 我們如果是在修行上,你在讀經典。如果你不了知你的識體到底”實有”或者是”非實有”。那這個你怎麼修行呢?所以到這邊來說明,認識識體是很重要。同樣的道理呢?其他的經典說: 又如餘經典說:「著施等是為魔業。」你去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等等呢?那為什麼會成為魔業呢?這個呢?亦是站在實有之上而來說明,所以由此我們可以了知呢?包括你唸佛號,包括你持咒語。所有的行持假若站在實有的基礎上而來做修持的話,那全部就成為顛倒。當然啦!雖然是顛倒,但是也累積了福報。不能說沒有,有。可是呢?觀待於解脫輪迴來說的話是顛倒。但是有沒有累積福報呢?有。不過呢?你這個福報是屬於輪迴所攝之苦。這個我們說什麼?有漏樂。有漏的。所以呢?要做實修之前阿,一定要將什麼?一定要將識體,什麼是顛倒?什麼是不顛倒?正確與否呢?你都要跟他弄清楚。那以正確的識體來做修行,才不會什麼呢?才不會說終身都在修行,全部都變成過失了。所以,以上前面我們講的這一大段,完全都是在介紹什麼呢?介紹中觀應成派什麼呢?他如何安立什麼?這個識體。所以前面我們一直講,什麼叫修行?修我們錯誤的識體。所以不在識體上下功夫的話,那就變成顛倒了。
(p445+3)
若謂若以正理,破於諸法增益自性無明之執,而不破壞名言諸義,二者相違。《入中論》云:「癡覆自性故世俗,由此偽法現諦實,佛說彼是世俗諦。」此說由無明增上安立色等為世俗諦故。
[釋]:接下來他宗問難謂:若以正理破於諸法增益自性無明之所耽著境,而不會破壞名言諸義,此二者相違。因為你中觀應成派說:世俗諦是由執實心之前所安立。於是他宗便引《入中論》所云:「癡覆自性故世俗(無明癡障礙見自性──見空性,故世俗),由此偽法(虛妄之法)現為諦實,佛於《楞伽經》說彼(無明所執之真實)是世俗諦。」他宗解釋《入中論》說:此論說:由無明增上安立色…等為世俗諦,故你中觀應成派說:以正理破於諸法增益自性無明之所耽著境,而不會破壞世俗名言諸義,說此二者不相違,實則相違。因為與《入中論》所言不相符合。這個地方是說應成本宗,他說什麼叫世俗諦?就是執實心前所安立,既然是世俗諦是執實心前所安立的話,執實心是執為自性有而來安立無常、苦、空、無我等,把那個自性有破除掉,沒有破壞世俗名言諸義的話,那這個是相違,因為世俗名言之世俗諦是由執實心前所安立,那你把他破壞掉了,怎麼不會破壞世俗名言諸義呢?而且你《入中論》也是這樣講啊,癡覆自性故世俗。
(p445+5)
(中觀應成派)答曰﹕無過。立色聲等為世俗諦之諦,是由意樂增上為諦。此意須是諦執,故於增益自性無明而為諦。故於已斷染污無明二阿羅漢及八地以上諸菩薩前,所現諸法唯虛偽性非諦實性,以無諦實增上慢故。
[釋]:中觀應成派本宗回答說:無過─沒有你所問難的過失!因為安立色、聲…等為世俗諦之“諦”,問難者汝應當了解:此“諦”乃是由意樂增上而安立為“諦”,故此意樂須是諦執,即執實、執為自性有。故於增益自性之無明,而稱為“諦”。因為是無明所以才稱為諦,故於已斷染污無明聲聞、獨覺二種阿羅漢,以及八地以上諸菩薩前,所顯現色…等諸法唯虛偽性、非諦實性,已斷煩惱障,已無諦實增上慢故。這地方反問(辯論問難者),若色身等世俗名言諸義是由無明安立,如同你之前問難我,則聲聞、獨覺阿羅漢跟八諦菩薩會成為壞滅緣起因果之斷見者,以其已斷盡無明,不會諦執,既已斷盡無明,由無明所安立之世俗名言諸義就不可能存在,因為已經斷盡,聲聞、獨覺阿羅漢跟八地以上菩薩不是變成斷滅因果,所以,無明或薩迦耶見之所依、所緣及所斷,應該分清楚。無明所緣是色、聲…等法,他是緣他,但無法執他本身為諦實有,沒有辦法,所以他是依著他而執為諦有、自性有,所以剛有說,所謂諦呢?是在意樂上執實而來說的,而不是在色、聲…等法所說,故無明是依色、聲…等諸法執為諦實,然色、聲…等法,非由無明執實之心所安立。所以把無明執實斷掉的話,怎麼會破壞色、聲…等法呢?
(p445+7)
論說於諸無實執者,唯現世俗,其理即此。故色、聲等,雖由無明立為諦實,然非由無明立色聲等,譬於執繩為蛇之邪識,雖繩為蛇,然繩非由彼邪識安立。
[釋]:諸論當中說:色等諸法於諸無實有執著聖者的心續當中,唯現世俗虛妄──即實無自性,顯現有自性,其理即此。故色、聲…等諸法,雖由無明立為諦實,然非由無明立色、聲…等。“諦實”即於無明執實心執為實有,然,色、聲等諸法,並非由無明安立為有,如前所說,所依、所緣、所斷,要分清楚,故本文才說:「非由無明立色、聲…等」意謂由無明緣色、聲…等法,並執其為諦實,此即“世俗諦”。此中“世俗”乃是指無明,譬如於執繩為蛇之邪識-錯亂識,邪識雖執繩為真實之蛇,然繩並非由彼邪識所安立。此邪識是依繩妄執為蛇,然繩非由邪識安立。同樣,無明緣(依)色、聲…等諸法,妄執色、聲…等諸法為諦實,故色、聲…等諸法,非由無明安立而諦實,是為無明之耽著境。無明的躭著境只有諦實而已,是依著色、聲而執為諦實,故把諦實斷除掉了,根本沒斷除色、聲…等諸法,
(p445-5)
其能安立色聲等之心,謂無損害眼等六識。故此所立義名言中有,非是正理所能破除,其無明所執,雖於世俗亦非有,以此是於諸法增益自性,如此自性,雖於名言亦定無故。
[釋]:其能安立色、聲…等諸法之心,謂無暫時錯亂損害眼…等六識。故此六識所立諸境義於名言中有,意即於世俗中有。而世俗有之“世俗”是指名言識。此名言識非是正理所能破除,正理所破除者乃是世俗諦中之“世俗”即是無明,及其所執諦實之境。其無明所執之諦實,雖於世俗中有之“世俗”亦非有,以此世俗諦之世俗是於諸法增益自性之無明,如此無明所增益之自性,雖於名言中亦定無有故。以世俗名言諸義定是虛妄,若是虛妄則非諦實,故諦實於世俗名言一定非有。此中世俗有之世俗即是指名言識,而世俗諦之世俗是指無明。
(p445-3)
是故正理雖於名言亦能破除,假若正理不能破此,則於名言不能成立諸法如幻。又於愚癡所增自性,次更增益愛、非愛等諸差別相起貪瞋等,故以正理亦能破壞貪等行相。
[釋]:是故正理雖於名言亦能破除無明所執自性有,假若正理不能破此自性有,則於名言不能成立諸法如幻──如現非有。若不能成為如幻諸義,則會成為勝義諦。這個是大錯誤。又先於遇境時愚癡所增益自性,次非理作意更增益愛、非愛…等諸差別相,而生起貪、瞋…等,故以正理亦能破壞貪、瞋…等行相。此中“行相”,即指所耽著自性有之境。以順、不順境於識體前方而有,而生起貪、瞋,(順境起貪,不順境起瞋),此於前方而有,即分別自性有,會起貪瞋是因為分別自性有所引生的,故以正理破除增益自性有,亦能破貪、瞋等行相,以貪、瞋…等煩惱由此自性所引生。
(p445-1)
如《四百論釋》云:「貪等唯於癡所遍計諸法自性,而更增益愛非愛等差別而轉,故非異癡而轉,必依於癡,癡最勝故。」
[釋]:如《四百論釋》云,說:「貪嗔等煩惱生起呢,主要唯是於愚癡所遍計諸法自性有。由於遍計自性有,而更增益愛、非愛等非理作意差別而轉,故非什麼呢?異癡而轉,必依於癡,癡最勝故」這個地方是說,於此生貪嗔等煩惱之前,我們知道說要生貪嗔等煩惱之前,一定是非理作意;而非理作意之前呢,一定是遍計執為自性有。
但是呢,然本文中所說的,非異癡而轉,是說什麼呢?是說貪嗔等煩惱的所緣境,並非異於癡所緣境而轉。可是然又不能說,貪嗔的所緣境與癡的所緣境是一樣的,是一的,不能這樣說。為什麼呢?因為貪心的所緣境是悅意境,嗔的所緣境是不悅意境,而癡、愚癡的所緣境是自性有,所以它不是一。進一步來說,貪心的主要所緣境是悅意境,而此悅意境於前方而有,那於前方而有這個叫自性有,那故說其非異癡而轉,嗔心亦復如是,嗔心也是一樣。又,由於貪嗔等煩惱呢,畢竟是由什麼?由無明執為自性有而生起,是故呢,必依於癡。由於以遮貪之理,未必能遮嗔;同樣的遮嗔之理呢,亦未必能遮貪。但若能以正理斷除愚痴所執之自性有,貪嗔等諸煩惱必定隨滅。所以,故說什麼?癡為最殊勝。
我們剛剛引這一個《四百論釋》裡面所說的,說非異癡而轉,所以這個是異;然非與貪嗔所緣是一。那這個要做怎麼解釋?那我們又來說,我們要起貪嗔之前呢,一定是非理作意;但是要非理作意之前呢一定要執為自性有,所以才會說非異癡而轉。那癡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執為什麼?自性有。因為我們要起貪嗔之前,一定非理作意,那非理作意之前呢,也一定要自性有。所以呢因此非異癡而轉。可是呢貪的所緣境是順境,嗔的所緣境是不順境,跟愚癡的所緣呢,是不一樣。所以呢雖然是異,可是呢然非與貪嗔所緣境是一,也不是。
那這個地方是怎麼來理解呢?這地方我們說,我們對於我們所喜歡的境,是不是呢?在我們的識體一顯現,我們一看到所執持是不是於前方而有?會在我們識體前方而有,那我們所討厭的境,我們所不悅意境呢,那是不是也會於我們識體前方而有,是不是這樣?是啊。
但是我們在看我們所喜悅的境的時候,那於這個瞬間於前方而有,而這個前方而有呢這分叫自性有。所以我們貪的所緣境,我們嗔的所緣境呢,不順境於前方而有,所以而來說非異癡而轉。因此會依的這個自性有,然後非理作意。如果我們喜歡的境,那我們來想,當我們喜歡的境的話,是不是看不到他一點壞處,就是有壞處我們也不會很在意,也無所謂。這是我們的順境。那於前方而有,那這個時候你一定起貪。
那如果我們所看到不喜歡的境於前方而有,那我們再回想,當我們看到我們不喜歡的境的時候,那找不到一點是好處。就是有好處,我們是不是會把他轉成不好。這個就是我們的什麼?非理作意。那如果這樣的話呢,那一定是起貪、也一定是起嗔的。因此這個地方來說,說於前方而有。所以貪嗔並沒有離開什麼,自性有。可是呢雖然沒有離開自性有,可是它的所緣境是不一樣的,貪的所緣境是順境,嗔的所緣境是不順境,愚癡的所緣境就是自性有,這不一樣的。但是你又不能說他為一樣的。所以這個就是我們剛所說的《四百論釋》裡面所說的非異癡而轉,然非與貪嗔所緣是一。
那由此這樣來說的話,那平常我們怎麼去呢?去轉化無明呢?所以我們前面講一些識體,就是要瞭解什麼是錯亂識、什麼是顛倒識;那當你瞭解的時候你就可以轉化。所以剛所說的所緣境呢,貪的所緣境為順境;那嗔的所緣境為不順境;那於前方而有,那如果是這個自性有的話呢,跟這個所緣境呢,我們說以人來講就好了;當我們喜歡這個人於前方而有的話,你有沒有覺得我們在看這個人的話呢,跟他的蘊體是合而為一的,於前方而有合為一的。那我們知道蘊體不是補特伽羅啊。可是我們在看補特伽羅是不是跟蘊體合為一、融在一起的、於前方而有?所以呢這個叫自性有。那如果是你的順境的話,那你一定會起非理作意,所謂的非理作意的話,就找不到他一點壞處,即使有壞處的話也無所謂,那這樣的話你就一定會起貪。所以由這個貪呢我們就造惡業,有這個惡業,我們就會什麼,就會墮三惡道。
由這自性有,執為自性有,所以我們跳不出輪迴。所以,我們對於這個瞋跟貪我們去思惟他,瞋心會讓我們墮地獄道,受盡無量無邊的痛苦。貪會讓我們墮哪裡呢?貪會讓我們墮到所謂的餓鬼道乃至於畜生道。即使這個貪心我們去行善事,所謂貪心的話呢?我們依這樣來說,即使我們的所緣境是順境於前方而有的話,那這一刻你絕對會起貪,這細分的貪。以這個細分的貪我們去行善事,那你僅僅也在造作輪迴生死而已。投生到人天也是在輪迴生死。所以我們就對這個瞋,思惟業果,然後遮除他。因為什麼?瞋會讓我們墮地獄道。貪也會讓我們墮地獄。乃至在三界輪迴。所以,我們就把瞋遮除掉,把貪遮除掉。然後思惟什麼呢?思惟由這煩惱所造的業力。因為我們被煩惱控制住,而去造業、不自主。所以我們就對煩惱跟業生起什麼呢?生起出離,厭離。如果生起了出離跟厭離而去造善事的話呢?這就是將來出離之因。如果依這心再緣有情,他被煩惱跟業束縛住,那我們生起悲憫心,要拔他的苦跟苦因。所以生起悲憫心。所以對於什麼呢?對於順境跟不順境,那我們把他轉為出離,把他轉為大悲心。
那於前方而有的自性有呢?就如同我們剛所說的,如果這位有情跟蘊體於前方而有,成為自性有的話。那自性有的話,那他存在的方式,不是”一”要不然就是”異"。我們用證空性的理路去思惟他,哪如果一的話呢?補特伽囉就變多呢?存在嗎?這個不存在。難道離開了蘊體還有補特伽羅嗎?也不存在。所以自性一跟自性異,都找不到。而去通達了什麼?而去通達了補特伽羅無我、無自性。亦通達了空性。所以通達了空性把這個自性有遮除掉呢?種下未來解脫的資糧。那這個呢?都是在我們現實生活上,只要我們一醒來,就一定遇上了。所以如果依著這個自性一跟自性異,把這自性有遮除掉的話呢?那就可以呢?種下未來把無明的識體,把十二因緣初支的無明呢?把他斷掉的因緣。所以當我們了解這個識體的作用以後,在我們現實生活上,當我們有空冷靜下來的時候我們去思惟觀察,慢慢的思維觀察,慢慢的思惟觀察。那這個就會種下未來什麼呢?剛剛所說的,把貪瞋調伏,種下未來投生到善趣。因為你要修行非得到善趣,非得到人道,那至非得到佛國的淨土。你要解脫你非得修學無我空慧呢?把自性有遮除掉。所以學習菩提道次的廣論的毗缽舍那是非常重要的。為什麼呢?因為只有在人道,才有辦法學習到,無我空慧的道理。也要碰到這個教理。
所以呢?剛剛就把這一個呢?把這個《四百論釋》所說的這個道理呢?你運用在哪裡呢?你現實的生活上,你也有討厭的人,你也有不喜歡的人,你也有你很喜歡的人,都拿來觀察。有人喜歡貪財,有人喜歡貪名利,也可以拿來觀察。名利就是你的順境。討厭的人就是你的不順境。那他於前方而有。你怎麼去修,怎麼去轉化他。當你把貪瞋轉化過來,把自性有轉化過來的時候呢?去唸佛。持咒。做任何一個修行乃至於觀察佛像。就不會如同剛剛所引申的《金剛經》所說的:「若於色見我,若於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我們就不會行邪道而且是行正道。這都是在實際上,生活上呢?去實際上觀察修的。所以這地方講說:教理是拿來實修的不是拿來讀的。而且實修呢?在現實日常生活上的每一樣、每一樣你都可以拿來觀察修。所以這個就是呢?《俱舍論》所說的教證。實際上是為一。為什麼?因為你要證,沒有教也不可以。哪你學教就是要來證的。這個證呢?不要把他侷限在非得要閉關,非得要現量證,不要太狹礙。當然啦!現量證是未來我們追求的目標。但是現在呢?你要慢慢的去思惟修,慢慢的去調伏,去通達,比量通達空性。那種下未來現量證。所以沒有比量又何來的現量證呢?那比量有聞、思、修阿。你沒有聞何來的思,你沒有思何來的修,你沒有比量修又何來的現量證呢?這個都是要有次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