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0毗鉢舍那
《菩提道次第廣論》
毗缽舍那 NO.40
(2013年9月26日)
01:00
我們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465頁第6行。前面說,補特伽羅我執於自心相續上,是為薩迦耶見,但是,在他有情心相續上,就不是薩迦耶見。而此薩迦耶見所執是於自心相續上執這個我,非唯名言假立而有其不共體性之自性有。這分執,這個心識執自性有的這分執,是輪迴生死的根本。這個心識執的,他的耽著境是自性有,這分自性有雖然是不存在,然此不存在的必須依於存在的假立名言之補特伽羅,就是名言有。所以,自性所立之我,這一分是為勝義理智抉擇所應破的,然而名言假立之補特伽羅就非所應破。因此,在所破上必須加勝義或自性之簡別。因為如果這分不加勝義或自性的簡別的話,把這個假立名言的補特伽羅這分名言有把他破除掉了以後,那就變成斷滅見。但是,如果所破的事物是不存在的,然而不存在的事物那就無所謂的簡別了,就直接跟他講沒有,就可以了,直說無即可,譬如:兔角。所以我們看本文:
(p465+6) 03:36
第二於餘所破加不加之理。
[釋]:此科判是從p457+1「第三明自宗所破分三」之第二科判。而此「第三明自宗所破」是來自於更前面的p409-1之「第三自派明顯所破之理」。由於第二科判「遮遣餘派未明所破而妄破除」說明之後,當然必須顯明自宗所破之見解,故由p409-1之「第三自派明顯所破之理」來說明。p457+1此科判分三:一、正明所破義,這個科判已經敘述完。今天進入第二科判「於餘所破加不加之理」。此中所破即是指理所破,此所破即是指所執的不存在的事物,這分叫自性有。又此所破必須依著存在的事物,就是名言有,所緣的這分名言有。所以,理所破是以正理思惟抉擇去觀察此分自性有,而非思惟觀察抉擇存在的事物名言有。假若以理路思惟抉擇存在的事物名言有,則會破除此存在的事物而成為斷滅見。因此,破、不破除當然應有所簡別。所謂的簡別,即是特別說明所要破除的那一分,譬如生及自性生。理所破所要破除的是自性生,故於所破生時須加自性之簡別。因此,理所破所要破的是自性生而非破生,為什麼呢?以生是名言有,他是所緣而非所破。接下來,我們來說明我們剛剛所說的所謂的簡別。要說明之前,我們知道說,經、論時常講說無始劫以來在輪迴生死,所謂的無始劫你找不到一個源頭,也就是說凡夫異生的識體,從無始劫以來,他就是顛倒錯亂。因此才讓我們輪迴生死,甚至墮落三惡道受苦,因此我們必須學習教理,依著這個教理,把我們顛倒的識體、錯亂的識體把他轉為正確的識體。所以,我們學習了教理以後,我們要去把我們的識體所耽著的境,也就是我們以前所說的,只要談到識體,一定有所對境。站在識體來講,有顛倒的識體那一定會有相對的不顛倒的識體;錯亂的識體,那相對的一定會有正確的識體。因此,顛倒的識體,一定有他所顛倒的所執實的境,那這個執實的境,也就是說顛倒識體所執實的這個境,他的耽著境是不存在的,可是這分不存在他一定要依著存在。因此,拉回來講,一般我們所說的,我們要破邪顯正,也就是說我們要破除我們顛倒的識體,他所耽著的執實境,把這個執實境破除掉然後令我們的識體轉為正確的。因此,我們才可以跳出輪迴生死,乃至究竟的成佛,所以,才會講破邪顯正。那這分破邪顯正一定是放在自己的識體上,如同我們剛才所說的,因為我們無始劫以來就在輪迴,所以我們無始劫以來沒有一個開頭,找不到一個第一因,我們的識體就是顛倒、就是錯亂,所以我們必須把這個識體轉為正確的,就是破邪顯正。因此,這個破邪顯正首先一定要在自己的心識上破邪,轉顛倒為不顛倒、轉錯誤的為正確的。當然,我們要讓我們的識體從顛倒成為不顛倒,從錯亂成為不錯亂,一定要了解識體的對境,顛倒的對境,他的執實境是顛倒什麼、錯亂是錯亂什麼。然後把這分顛倒的執實境,所執實的用理路去觀察,然後把他破除掉。那,顛倒的識體,他的執實境被你破除掉,識體就會轉成正確的、轉成不顛倒。因此,在破除的時候,就必須要簡別,所謂的簡別,就是你要破的是什麼、不應該破的是什麼?這個一定要弄清楚。所以,顛倒的識體所執實的境是不存在的,這分當然要破除。我們剛剛所說的,顛倒的識體一定是觀待不顛倒的識體,那顛倒識體執實的單著境是不存在的,雖然他不存在,可是他所依的一定要存在,這樣子 所以,如果我們在破除的時候,如果沒有去簡別什麼應該破、什麼不應該破,總相破的話,這個會讓我們變成斷滅見。為什麼?存在的法你不能破,我們要破的是不存在的事物,我們把它顛倒為真實存在的事物,這分你當然要破。因此這分破來講,如同前面所說的。有人我執、有法我執,有人我執所執的境,跟法我執所執的境。人我執跟法我執都是顛倒識體,他讓我們輪迴生死,因此,人我執的顛倒執實境,是在補特伽羅上,執為自性有。法我執的顛倒境是在法上執為自性有,這分自性有是不存在的,但是仍然要依存在的。就如同我們剛剛所說的,顛倒的識體一定是相對是不顛倒的識體;錯亂的識體,那相對的一定是不錯亂的識體。那顛倒的識體,所執實的是不存在的,相對他一定要依著存在的,所以他才可以說破邪顯正,轉輪迴為解脫。所以,因此,這個地方才特別要說明所謂的簡別。因此我們來看著黑板:
黑板:12:56
簡別:理智抉擇所應破的那一分
法:分勝義諦及世俗諦
→ 顛倒識體依著所緣之事物上(如瓶)
增益不存在的事物(如自性有)
所謂的簡別的話就是說理智抉擇所應破的那一分。當然,反面來講,也有說不應破的那一分。這個一定要把他釐清楚。那,我們來說,這個法,所應破的那一分,所抉擇的一定是依著一個存在的法。剛剛我們所說的所要破除的那分是不存在的,因為存在的你不能破,你一破下去就會變成斷滅見。因此,這個法,就分勝義諦及世俗諦,只有這兩種,沒有第三種,也沒有只有一種。怎麼說?如果單單只有勝義諦,那勝義諦也不可能存在,因為勝義諦存在一定要觀待世俗諦。世俗諦的存在也要觀待勝義諦。所以,不可能單單只有一種,也不可能有三種,因為沒有一個法是勝義諦也是世俗諦。因此法分為勝義諦及世俗諦,只有這兩種。首先我們來說明,什麼叫世俗諦?所謂世俗諦的話是說,顛倒識體,不過這個地方是依著我們剛剛消文的文字來做解釋,但是,不是世俗諦的定義。所謂的世俗諦的話就是顛倒識體,他依著所緣之事物上,那所緣事物上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是存在的法,譬如講:瓶子。那在這個瓶子上增益不存在的事物,譬如:自性有,就增益瓶子他自性有。所以,把這分瓶子增益為自性有,那當然這個叫世俗諦。我們前面有說的,龍樹菩薩他們有說:由世俗諦而入勝義諦。所以依著世俗諦而去通達勝義諦,依著世俗諦如何通達勝義諦呢?就是,我們在黑版上所寫的,世俗諦,就顛倒識體依著所緣的事物上,這個所緣是存在的事物,譬如:瓶子。那依著他,增益為自性有,那這個自性有是不存在的事物,透過理智抉擇,這個理智抉擇,我們說如果你是學習中觀應成派通達空性的正理,這個就依著中觀應成派理智抉擇,抉擇這分顛倒識體所耽著的這分自性有到底存在與否,去觀察他。那觀察了以後,就把這分自性有遮除掉,所以,自性有遮除掉了以後就是無自性,無自性是不是就是空性?所以這分叫勝義諦。所以,理智抉擇所應破的那一分是自性有,但是理智抉擇所應破的,一定要依著存在的事物,就是瓶子。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因為一定要依在這個瓶子上,而這個瓶子是真實存在的,是名言有存在的世俗諦法,你不能破。依著這個瓶子而去通達瓶子上的無自性,所以瓶子上的無自性就是瓶子的空性,瓶子的空性要存在一定要觀待瓶子。假設瓶子不存在的話,瓶子的空性也不存在。所以,理智抉擇,什麼是所應破、什麼是不應破。為什麼這樣做解釋、要這樣簡別呢?因為任何一法,你一定要正確地去成立什麼是勝義諦什麼是世俗諦,如果你無法去成立勝義諦跟世俗諦的話,表示你還沒有真正的建立正知見。如果你沒有辦法建立正知見的話,你當然也無法通達空性。你無法通達空性的話,是不是什麼是世俗諦法你也不清楚,如果這樣的話修行就會有問題,因此這個地方講簡別,就是這個道理。當然,如何簡別?中觀的教理你要學習,唯識的教理你也要學習,什麼是該破、什麼是不應該破,這一定要弄的很清楚。這樣子。接下來我們看本文:
(p465+6)18:09
若石女兒及兔角等,諸畢竟無直可云無,不須簡別。如是雖於所知有,然依時處有有,有無,若說彼時處無,亦不須簡別。
[釋]:這個地方,雖然我們剛剛有講到簡別。那這地方所說的說,若像石女兒及兔角等,諸畢竟無,故可以直接講不存在,就直接講無就好了。不須加勝義等等的簡別,也就是說,你沒有必要再加如石女兒是於勝義無,兔角於勝義無,每有必要去加以簡別。只要直接說石女兒無、兔角無即可。因為這個地方如果加勝義簡別的話,難道是世俗有嗎?勝義沒有的話難道會世俗有嗎?所以,他畢竟不存在的話,不論在勝義上不存在,世俗上也不存在。所以,此時就不需要加以簡別。同樣的道理,如是雖於所知有,剛剛是講說在所知上是不存在,現在所知上是存在的。所之中有,然依時,以時間,或以處,處所來說有的是有,有的是無。所以,若說彼時處無,當然亦不須加勝義等其他簡別。怎麼說呢。對比前所說之石女兒及兔角,這個於所知中是不存在的,直接說無即可。同樣道理,然此於所知中雖有,亦直說無,不須加其他簡別。如同剛剛所說的,有些花或芽,甚至有些水果,在時間上,夏天才有,冬天沒有,這時候你就沒有必要簡別,因為如果你說勝義無,那是不是就世俗有呢?這是以時間上來說。但是如果以地方上來說,某地方有,某地方沒有,同樣道理,也沒有必要簡別,因爲如果你簡別的話,同樣道理,難道說要勝義無、世俗有嗎?因此對於這些,即使是所知存在的,於陳述的時候也不須加以勝義簡別。好,接下來我們看本文:
(p465+7) 21:31
若中觀師雖於名言不許彼有,唯由自他實事諸宗,不共增益,破彼等時雖就意樂,有時須加,然實無須新加自性簡別,以彼諸宗已許彼義故。
[釋]:若就中觀應成師雖於名言不承許彼實有自性,唯由自部他部實事諸宗師,不共增益如外道共主或小乘部派無方分極微、甚至唯識派所承許的阿賴耶識,在破彼外道之共主、內道之無方分極微等時,於特殊少數情況下,雖就意樂,有時須加勝義或自性簡別,然在一般情況之下實無須新加自性簡別,以彼諸宗在一般情況已許彼共主或無方分極微、阿賴耶識義故。所謂的一般情況之下,即是要觀待他們的意樂才加上勝義或自性的簡別。如此才能令他們對於自宗所承許的產生懷疑,進而導引他們生起正確的見解。但在一般的情況之下,在破除他們所承許的共主及無方分極微等,不須要再加上勝義或自性的簡別。因為,就他宗而言,已承許他們存在,故本文才說:「以彼諸宗已許彼義故」,只要直接說:「無」即可。譬如我們剛所說的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就直接跟他講無,不需要去簡別勝義有的阿賴耶識或是自性有的阿賴耶識,沒有必要跟他去做簡別。但是本文有說到,於特殊少數情況之下,雖就意樂,有時須加勝義或自性簡別,譬如對外道數論派,以其承許自生,而生即是自生,故破自生即破生。若對其出論式,必須加勝義簡別──譬如瓶等有法非自生,因他認為自生就是生,把它破除掉後,他會很容易墮入斷滅邊,故必須加勝義簡別─勝義有。這個論式怎麼出呢?說如瓶等有法勝義非自生,勝義非自生把他破除掉,這是破自生並非破生。有時候在某種情況下當然要加勝義或自性簡別,可是一般來講是不會加的。
(p465-5)25:37
除彼所餘中觀諸師,於名言中所立諸義,任破何義皆須簡別。若不簡別,則於能破之正理,過失同轉唯成似破。
[釋]:這句話之前有說破除石女兒、兔角等及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當然不須加上勝義等簡別而直接說:「無」。除此以外,「彼所餘」如瓶、柱、補特伽羅等諸法類,中觀諸師於名言中所立於此所知存在之諸義,既然是存在的話,任破何義你一定要簡別,所以必須要做一個簡別。假若不簡別,則於能破之正理,假若破除此名言有之諸法,這種過失會在自己身上產生,所以此種過失同轉於自身之上,這樣的正理會變成似能破,此種正理唯成似能破。剛剛所說的什麼叫似能破呢?譬如說這個正理你破除他,同時你也會破除你自己,這個叫似能破。譬如下部派認為:破自性有即破名言有,也就是說他自性有被你破除掉以後那一切法都不存在,故中觀應成派於所知中所破假若不簡別,則他宗認為破自性有亦破名言有的過失,於中觀應成派自己亦犯此過失,中觀應成派你在破所知存在的法,假設你不簡別的話,那被你破除掉以後這個法當然就不存在,下部派所說,破自性有名言有亦破除掉,這種過失也要在你中觀應成派自身產生,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破除掉會變成斷滅見,存在的法被你破除掉就會變成斷滅見,所以以無名言有則成斷滅見故。
(p465-4)28:31
又如前說中觀諸師,於名言中所立諸義,必須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及名言量所不能害。
[釋]:此於所破不犯他宗破自性即破名言有的過失,如前解釋過於所承許名言中所存在的諸法,在安立他為名言有時,又如前說中觀應成諸師,於名言中所立世俗名言有諸義之三條件,必須在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及名言量所不能違害。此中第一個條件是名言識所共許,如瓶子,瓶子是名言識所共許,也就是說世俗有是存在的,這個你不能破,譬如講瓶子。反面來講兔角,就是不存在,兔角是名言識就可以了知他不存在。第二個條件是為餘(其他)名言量所不能違害,如執繩為蛇,在繩子上妄執為蛇,但是其他的識體或是說你第二刻識體,一靠近一看那你就知道繩不是蛇,這是第二個條件。第三個條件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無能違害,此三條件即是簡別,所以簡別的話是說你在勝義理智抉擇的時候,在安立名言有的時候一定要符合這三個條件,這是中觀應成派對於名言有要安立的必須符合三條件。那當然這個地方我們進一步來講說,為什麼要講這三個條件呢?因為中觀應成派他認為:一切法的存在是唯名言假立。好,那現在呢,我們舉個例子來講,這樣好了,我們來看著黑板:
黑板:
〝唯〞名言假立;或〝唯〞分別假立
→ 是遮自性有
名言(或識體)對境所安立
→ 有名言所安立之自性,如:瓶
名言有的三個條件:
1、是名言識所共許
2、餘名言量無能違害
3、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無能違(危)害
好,我們剛剛解釋說:中觀應成派他的見解認為,一切法是唯名言假立,所以在這個法的支分或者是它的施設處呢一點點自性都沒有。那自續派跟唯識派他們諸師就辯論了中觀應成派:如果諸法只是唯名言假立的話呢,瓶子的存在我如果僅僅是唯名言假立,那瓶子的支分、瓶子的施設處如果沒有瓶子的體性的話,那也可以安立它為車子跟房子啊,因為唯名言假立呀,這樣子啊!因此對於這方面的話,那中觀應成派說呢:雖然是唯名言假立,但是呢也要符合什麼——三個條件,因此呢我們就來黑板上呢來做個解釋!
那我們知道呢,說:所謂的〝唯〞名言假立或者是〝唯〞分別心假立實際上呢意義是一樣的,但這個中間的〝唯〞字呢是什麼呢——是遮掉自性有。也就是說呢:以應成派他們的見解說呢——一切諸法是唯名言假立,那如果不是名言假立的話呢,那就是說——非唯名言假立而於前方而有,說這個法的體性於前方而有,那這個法的體性於前方而有,這部分就變成自性有,這樣子。那中觀應成派的唯名言假立呢,這一分的體性呢是唯賴分別心安立過去,所以這個體性呢並不是於前方而有,如果這個體性於前方而有的話,那就變成自性有。所以呢我們在這地方舉一個瓶子來說。我們要安立瓶子,那瓶子絕對離不開它的支分還有它的施設處,那我們要安立瓶子,那它的支分呢就是瓶口、瓶底、瓶腹,還有瓶耳,乃至它能夠裝水,所以呢依這樣而安立為瓶子。但是呢自續派以下他們認為呢:在瓶子的支分或者是瓶子的施設處要安立它為瓶子的話,那瓶子的體性呢一定要在支分上而有,假設呢瓶子的支分沒有瓶子的體性的話,那也可以安立它為車子或者其它事物啊,因為都是唯名言安立呀。但是中觀應成派認為說呢,說:假設瓶子的體性於支分中而有,於前方而有的話呢,那表示瓶子的支分呢跟瓶子就變成自性有,就變成自性一了,這樣子啊!所以,這分在體性於前方而有不需要分別心安立的話,那這分體性叫自性有。這分自性有呢以中觀應成派來講呢這是不存在的,它只是唯賴名言安立而已。因此呢就會產生這兩種的辯論,這樣。
34:38
那中觀應成派他認為呢,說:雖然是唯名言假立,可是你也要符合名言有的三個條件,就是我們在黑板上所說的:1、名言識所共許。說依著瓶子的支分安立它為瓶子的話,那這個是名言識所共許,這個呢所有世間人都會共許,這是第一個。2、餘名言量無能違害。也就是說呢,在瓶子的支分上我安立它為瓶子,那我本身第二刻一看,它就是瓶子。那他人一看,也是瓶子。所以呢,也符合第二個條件。可是這個地方呢重點是講第三個條件。第三個條件的話呢,說: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無能違(危)害。若以中觀應成派來看自續派以下呢,說:瓶子依著瓶子的支分而假名安立。那如果呢名言沒有安立的話呢,那瓶子的體性就在瓶子的支分中而有,這分自性有。那瓶子和瓶子的支分就會變成自性有。那如果自性有的話,那存在的方式不是自性一,要不然就是自性異。那如果是自性一的話呢,那就會變成什麼呢——那瓶子的支分是不是很多,瓶口、瓶底、瓶腹、瓶耳等等,那如果自性一的話,那是不是瓶子要變成四、五種呢?就會變成四、五個瓶子呢?這是不對的。那如果離開了瓶子的支分的話,那瓶子要安立在哪裡?所以如果有自性的話,要不然就是自性一,要不然就是自性異,因此呢,這樣的瓶子存不存在?當然是不存在了!所以呢這分體性並不是說——名言沒有安立,就在其支分上而有。那自續派以下就辯應成派了——支分上如果沒有瓶子的體性的話,那我也可以安立它為車子。但是應成派說:當然有體性,可是這個體性也是唯名言安立呀!這樣子。而且這一分體性安立上的話,也要符合什麼——我們剛才所說的三個條件呢!所以呢,你如果自性有的話呢,那以觀察有無自性之理智,正理去找的話,那這個自性你找不到。因為沒有這一種自性有所成立的瓶子呀!所以就會被抉擇有無自性有的正理所損害。如果你認為說——這個法的體性在其支分,名言沒有安立上就存在於支分上而有的話,你如果這樣安立的名言有呢,那這分會被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所危害。所以以中觀應成派來說——諸法的存在,瓶子的存在是唯名言假立而有。那這分自性有本來是不存在的,而且這分自性有是無明的顛倒識體把它增益出來的,那這一分呢——在無明的識體它會執它為真實的存在,就等同勝義諦一樣,所以呢,用勝義理智去抉擇這分自性有的時候,現證空性的時候找不到,所以這分自性有是不存在。因此以應成派來說的話——抉擇勝義理智抉擇這分自性有找不到——這個它沒有損害瓶子名言有所安立的諸法。所以第三個條件來說: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它無能違(危)害。因此呢,雖然中觀應成派認為法的存在是唯名言假立,但是唯名言假立也要符合世俗名言有的三個條件,而不是你下部派說——那唯名言假立的話呢,那我要安立任何就安立任何了。我要把瓶子安立成桌子,安立成車子也都可以,那這樣是不符合這所謂的世俗名言有三個條件。因此沒有你自續派以下所說的這種過失。所以呢,我中觀應成派雖然講一切法唯名言假立,但是哦你還要符合這三個條件,不是你隨便破就可以破的。所以這三個條件也是我中觀應成派的簡別,你也要把它分清楚!這樣子。好,如同呢我們剛剛在黑板上所說的——應成派呢他對於法的安立是唯名言假立。那如同剛剛所說的——那唯名言假立,可是你也要世俗共許,為什麼?因為你不世俗共許的話,你會壞掉名言。那壞掉名言就變成壞因果法。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呢,你應成派他比較難的話是說:對安立這個法的心識、體性只要往前一推動,那這個叫自性有,這個叫輪迴生死的根本。這樣子。所以你只要稍微一推動,這個就輪迴的生死的根本。那唯名言假立呢,你的名言也要符合三個條件。若不符合三個條件,隨便安立的話,你也會破壞什麼——緣起名言有,變成斷滅見!它難就難在這裡!所以呢,一定要去體悟,體悟什麼呢?為什麼應成派他唯名言假立?反面來講呢,只要你的心識往前一推,那這個就是自性有——非唯名言假立,這樣子。
(p465-3)40:21
若不爾者,則於名言不許大自在等,而許色聲等所有差別全不得成。云此是道此是非道。此宗應理此不應理等,世出世間,皆無安立之方便。於自性空生死涅槃一切建立,皆應正理之特法不可成故。
[釋]: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簡別——若不爾者,假設沒有簡別的話,也是我們剛剛所說的,即是無名言三條件之差別及正理所破之簡別,如果沒有這樣的話,則自宗應成自宗於名言上不承許大自在天等,而承許色聲等所有差別全不得成,你無法去安立了,大自在天不存在,那你色身等法怎麼存在,你的所破如果沒有什麼簡別的話,你怎麼去安立他呢?因為全部都被你所破啊,好,那又要說,又云此是道這個道為無漏道,此事非為無漏道你怎麼安立?也沒辦法,因為此宗應理、此宗不應理,還有世、出世間等等的差別呢,皆無安立之方便,因為全部都被你破除掉了,你不簡別的話全部都被你破除掉了,你沒有那個名言有的三個條件及正理所破的簡別,全部你都無法安立,而且呢且於自性空生死涅槃一切的建立,一切諸法都是無自性的,那可以安立一切生死涅槃的建立,所以呢皆應正理,這一些皆應正理的特法你也無法成立,為什麼呢?與皆是由名言量或者呢觀察自性有無之正理所違害故,所謂的名言量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你隨便的亂安立啊!不符合世間的共許,還有呢理智抉擇,你沒有簡別的話,全部被你所破了,那你怎麼去安立法,還有什麼不是法,你怎麼去安立呢,所以這個地方此即如前文所說的,「能破之正理,這種過失同轉唯成似破」。所以你沒有簡別的話你中觀應成派所破的正理,就變成似能破,破到你自己,故於名言中所立諸義,任破何義當然一定皆須簡別。接下來我們再看。
(P465-1)43:16
若量無害而欲破彼,是為智者輕笑之處,故破彼時定當簡別。《四百論釋》及《六十正理論釋》,破所破時有極多處,加彼簡別。《中觀》本論及佛護釋、《明顯句釋》,並入中論本釋等中,亦多處加,因見文繁及多已加,意其未加亦易通達。故未加處亦定須加,由彼無少加與不加差別理故。
[釋]:這個地方說,假若呢所承許之法,是為量無所違害,也就是說這個承許的法他不是量所違害,那你又要把他破除掉,那當然啦這是被為智者所輕笑,所以呢,是為智者所輕笑之處,故破彼某一法時,應是量所違害故,定當簡別自性有還有什麼呢?勝義有。這個呢在《四百論釋》及《六十正理論釋》,破所破時有極多處,加彼諦實或自性、自相、自體…等簡別。那《中觀》本論及佛護釋、《明顯句釋》,並入中論本釋等中,亦多處加諦實或自性、自相、自體…等簡別,因為見到文句繁多及多處已經加了,那這意味著什麼呢?此意謂著其他未加簡別亦易通達。也就是說呢其他沒有簡別你也要簡別,前面有簡別了,後面沒有加,你也要簡別,故未加之處亦定須加,因此,全後文來看呢,由彼無少加與不加差別之理,以其內涵都沒什麼差別故。也就是說呢沒有一個佛教徒,他會把緣起因果法破除掉了,不可能的,所以前面有加了你後面也一定要加,只不過是你再安立緣起因果名言有這個諸法,你怎麼安立而已,那自續派一定要自性有,他所破的一定是要勝義簡別,那你應成派所破的話呢,他不僅加勝義簡別,他還加自性有的簡別,因為他連自性有都不承許他存在,進一步來講呢,中觀自續派跟中觀應成派沒有人會破名言有,不可能的。這樣子,接下來我們看本文。
(p466+3)00:46:27
又云「觀察非有」,亦有多加觀察之簡別者,此如前說,若有自性,須許觀察實性正理之所能得,由未得故則無自性當知與說無有自性,同一宗要。如《四百論釋》云﹕「設此諸法,非如火輪及變化等,唯現欺誑而無實事,爾時若以正理觀察,定如金等自性可緣最極顯現,然彼唯由顛倒因生,若以觀察慧火燒煉,其性非有。」
[釋]:接下來又說,又云這個論上又說:「觀察非有」,那這句話呢,在月稱論師所著論著當中呢,亦多有加觀察之簡別者後而破除,也就是說觀察這一句也是簡別,這個呢如同前面所說的,此如前說,若任一法有自性,須承許於觀察實性正理之所能得,由未得故則無自性當知與說無有自性,同一宗要。都是一樣,也就是說觀察非有,這句話也是簡別,若你承許有自性的話一定要獲得啊,那如果沒有獲得,當然是無自性。所以這是一樣的,這樣子,所以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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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四百論釋》云﹕「設此諸法,非如圓形火輪及咒術變化等,唯現欺誑而無實事,這個意思就是說我們拿一個蠟燭,那裡面有火,那我們拿起來繞,那繞是不是有圓形是火輪,看起來如同圓形是火輪一樣的,實際上呢他沒有,他只是依著繞起的燈火而現出一個火輪而已,所以呢即是圓形火輪呢,非如其所呈現的圓形火輪真實存在,同樣道理咒術,依著木石,咒術所變現的這個象馬,那觀眾看呢這象馬是真的,但實事上是嗎?並不是,所以呢非如其所變現之象馬真實存在。所以用這樣來形容自性有,爾時若真實自性存在,則以正理觀察,定如火燒、水洗後之純金等自性可緣最極顯現,就是說呢假設,這個自性如果真實存在的話,那當然以理智尋找絕對可以找得到,如同一個黃金裡面它有雜質用火燒,用水洗,所燒出來的呢這個純金如同這個自性一樣可以被緣到,但是事實上呢,自性可以被緣得到嗎?緣不到,所以呢然彼自性有唯由顛倒因所生,假若以正理觀察慧如火燒煉,那去觀察這個自性有找得到嗎?找不到。或者是假立亦存在嗎?也沒有,這樣子,以上呢對於第二個科判,說如於所破加不加理,作一個介紹,當然啦這一段來講,站在自己來講,在修行上呢你是必須要用的,怎麼說呢?因為我們從前面說,聲聞道、獨覺道乃至大乘道,你要進入資糧道,所謂的資糧道是算是你開始是行聲聞道了,或者算是你開始行大乘道了,但都一定要從資糧道開始,從資糧道開始呢你一定要獲得空正見,就應成派的空正見,當然啦,如果是聲聞的話呢,如果以《俱舍論》來講,最快的根器最利要三生,才能獲得聲聞的阿羅漢果,那以獨覺來講的話呢你要百大劫,才能夠獲得獨覺阿羅漢果,那如果大乘的話,沒話講要三大阿僧祇劫,所以呢,時間是蠻長久的,因此呢,首先開許你要獲得空正見,然後在自己的生活上去思惟觀察、思惟觀察,累積未來現證空性的資糧,那要累積的話呢就如同我們剛剛在黑板上所說的,我們在現實生活上的話,那們一定會起煩惱嘛,這樣子,除非你是個聖者這樣子,那起煩惱起來的時候呢,我們要懂得煩惱的因是什麼?當然是我們剛才所說的,你執為自性有,所以當你執為自性有的時候呢,這個時候你必須利用時間,也就是說呢除了我們去做事情,除了在家居士要去上班等等,如果出家眾做僧事,如果當天有空的話一定要把今天任何一件事情,至少一件事情拿來觀察,那觀察如何建立世俗諦法,如何去建立勝義諦法,這是非常重要的,站在自己來講,累積自己解脫成佛的資糧。那站在他人來講呢,你用這樣來利益他人,不過進一步來講的話呢?我們以前所說的有很多不同的講法,宗教區有很多不同的講法,那這個呢你可以去破除一些錯誤的見解,在建立這個法脈上你可以去破除錯誤的,所以呢站在自利、站在利他,站在建立這個正確的教法,因此,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的《毗缽舍那》,因為宗咯巴大師這本《廣論》的《毗缽舍那》,他是抉擇的非常細,那你抉擇的非常的細的話呢,當然你的智慧細力度就越來越強,所以我們講呢,有利根有頓根。那什麼叫利根呢?當然是智慧抉擇細力度很強,我們講呢這是歸屬於利根器。所以呢,我們要對這本《菩提道次第廣論》的《毗缽舍那》,不僅學習自己要多去思考,甚至要去相互討論,有幫助自己呢智慧抉擇力度的深入,好我們今天就上到這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