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覺功德林
淳覺功德林
廣論

NO.57毗缽舍那

2021-03-25

《菩提道次第廣論》

毗缽舍那NO.57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3次)

諸佛正法菩薩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所修諸善根 為利眾生願成佛(3次)

01:00

翻開《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P487+2,此處講到:佛教內部派與外道辯論時,對於論式宗因喻,在量成的當下有沒有極成共許。宗,有分:有法、所立法。有法還可以分什麼呢?譬如說色法,外:色聲香味觸;內:眼耳鼻舌身等等。或者是任何一個存在的法都可以放在有法上。

所立法是什麼呢?我們上次說非自生、非他生,等等。那因有,有就是存在。譬如現前瓶,眼睛看到這個瓶子,舉這個論式,所立這個有法,如果在量的基礎來說共成之有法的話,當然是立敵雙方一定要共許。我們看資料,前面說的這個中觀自續派清辨論師認為:立敵雙方在辯論時有共成之量──亦即敵者以何量成立,則於立者亦於彼量成立。然應成本宗說:清辨論師所說的共成之量是不合理的,並引p486-6月稱論師所著的《明顯句論》而來證成,證成沒有像清辨論師所說的在量的基礎上而來成立極成共許。如此論所說:「此非如是」,就是沒有,你清辨論師所說的這個極成共許並不合理。理由:若許破生(勝義自生、勝義他生等)為所立法(勝義無自生等),爾時真實勝義所依諸內根處及諸外色等有法,我們剛才講說,勝義自生,或者勝義他生是他要所立法,這個所立法是依在有法上。這個有法,爾時真實勝義所依諸內根處,及諸外色等有法,此真實勝義之有法唯是顛倒錯亂所得之我事。理由呢,因為,所立法是勝義無自生等等,或者無他生。既然沒有勝義自生等等,則其所依有法若是真實勝義有的話,則是為顛倒錯亂所得之我事。因為,他是要破勝義自生,或者是勝義他生。既然已經破勝義他生,所依有法色等有法怎麼又可以說真實勝義有。因此真實勝義有就是顛倒錯亂所得之我事。既然是顛倒錯亂所得之我事,又何來的共成之量呢?如p486-5論中所說:「悉皆失壞」,你這個共許悉皆失壞,即是無共成之量,故應成本宗以此論式:【色處無自生,有故,如現前瓶】易於理解且來說明p486-6《顯句論》答辯中觀自續派清辨論師所說的「極成有法之理」是不合理的。

(p487+2)06:52

此復云何,謂顯極成有法與諸敵者不得成立。不能極成之敵者,《明顯句論》謂爾時是破自生之敵者,然總許諸法勝義有性諸實事師,及於名言許彼諸法有自相性自續諸師,皆是敵者。中觀自續,雖亦名為無自性師,然此論中為刪繁故,言無性師當知是說應成派師,言有性師當知是說實事諸師及自續師。

[釋]:我們知道在佛教內部派除了中觀應成派是不承許有自性,其他自續師以下都一定要承許有自性的,因此,此處應簡略的來分,無自性師是指中觀應成師,有自性師是指自續派以下一直包括實事師。

此復云何,謂顯示極成有法與諸敵者不得成立。也就是說:清辨論師是不是講說有極成有法、極成共許。極成有法跟敵者是不得成立的。此中不能極成之敵者,《明顯句論》謂爾時是中觀應成宗在破許自生之(主張色處非自生)敵者──外道數論派數論師,然總許諸法勝義有自性之諸實事師──唯識派以下,包括經部、有部,及於名言許彼諸法有自相、有自性之中觀自續諸師,觀待應成派來說皆是敵者。中觀自續師,雖亦名為勝義無自性師,然於名言中是許有自性之中觀師,故此論中為刪繁故,就是簡略來說,凡言無自性師時應當了知即是說中觀應成派師,往後如果談到無自性師就是指中觀應成派師,如果言有自性師時,應當了知即是說實事諸師及中觀自續師。

(p487+5)10:32

若立色處以為有法,成立彼者,須以取彼眼識現量而為成立,此若不以無錯亂識而成立者,則非能立實義現量,故須無亂。彼等宗中,成無分別無錯亂者,謂於何處成不錯亂,定須觀待現彼自相,如現而有。

[釋]:假若立〝色處〞以為有法,這個“色處”是由眼處所見,所以是由眼識成立彼色處者,須以取彼眼識現量(新、離分別、無錯亂),眼識所見就是現量,以自續派以下來講,他們的現量的定義是:新生、離分別、無錯亂而來成立,其中是以無錯亂說。此若不以於自性有無錯亂之心識而成立者,則非能立實義現量──證成色等諸法是存在的,色法是存在的,這個叫實義現量,要成立它存在的話,必須無錯亂──對自性有、自相有無錯亂。彼敵者(敵者指自續派以下等宗中)其所成立之無分別無錯亂者(無分別無錯亂者是眼識當時無分別嘛),什麼叫無錯亂呢,謂於何處成不錯亂,定須觀待現彼自相,如眼識於色處自性有,耳識於聲處自性有等等,於其所現自性有如現而有。這個地方在講自續派以下,他們的眼識現量之中的不錯亂是於自性有不錯亂,這一分對他們來講是正世俗。

13:40 p487+7:

由是因緣,敵者何量成其有法,而於立者不許彼量。因於名言任隨何法,皆無自相所成自性,故無能成彼性之量,此阿闍黎以此密意破自續師。

[釋]:由上面所說的自續派以下他們的量不錯亂一定要於自性有為不錯亂。所以由是因緣,敵者(是指中觀自續派以下)以何量而成立其有法,也就是以自相有、自性有成為其量。可是立者,是指中觀應成師,然而於立者中觀應成派則不承許識體以彼自相有、自性有成為其量。這個地方講,自續派以下的自性有是在識體上成為量,可是如果在識體上以自性有成為量的話,這個於應成派來講是不承許的。因為於名言中任隨何法──名言中所安立的任何一法,觀待識體皆無自相所成自性,故無能成彼自性有之量,然非說不許前五根識及第六意識沒有量成,並不是這樣。此月稱論師阿闍黎以此密意破中觀自續師──若觀待〝識體〞成為量(以自續派以下的量中的不欺誑,這個自性有在識體上成為量的話),這一分月稱論師──中觀應成師認為:只唯於現量證空性之無漏智才有,非於世俗名言識。

如果站在這個識體要成為量的話,只有在現量證空性的無漏智;如果在名言識要成為量,不能在識體上成為量,必須觀待其顯現境成為量。所以應成派對量的定義是:於其顯現境無錯亂。所以這份識體如果是無錯亂的話,必須觀待現量證空性的無漏智才有。這個是中觀應成派的認為。

(p487-5)17:00

此復是說,令他新生通達諸法無性正見支分之中,破說必須自續之理。若是中觀應成諸師,自內互相為生通達盡所有義(或者是盡所有信)比量支中,觀察須否自續之理,暫置未說。

[釋]:此復是說,令他新生起比量識通達諸法無自性正見支分之中,支分即是因,故亦可說正見之因即是此比量識。因為我們知道,學習佛法有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由此而破說通達中觀正見必須透過自續之正理,因為清辨論師認為,要生起中觀正見的比量識之因,則必須透過自續之正因,故本文才說「破說必須自續之理」。若是中觀應成諸師,其自宗內互相為了生起通達盡所有性義比量之支(因)中,通達盡所有性義比量支中是在講世俗諦法,通達世俗諦法並非為了要生起中觀正見,如果要生起中觀正見,一定要以通達空性為主,所以他並不是為了要生起中觀正見,而是生起其它法類,如觀察聲無常等比量識。在中觀應成派諸師自內宗來講,要通達盡所有性智這個比量的因中到底是不是要用自續之理呢,這個地方暫置未說。

黑板:

                    量                  盡所有性智

                    ↑                  ↑

      聲無常 → 於其顯現境 → 自性有 → 世俗諦



    中觀正見 → 現量通達空性 → 無自性 → 勝義諦

                    ↓                    ↓

                   識體                   如所有性智

                    ↓

                    量

因為要成立聲無常之量,此於其顯現境即可成立,因為它是世俗諦法。但是如果要通達中觀正見,通達空性的話,就必須要通達無自性,因為它是勝義諦法。因此,若要量成,一定在識體,不是在顯現境中。聲無常是世俗諦法,如果是世俗諦法的話,就沒有必要在識體成為量了。

這個地方我們再來說明一下。以中觀應成派來講,識體成為量只有現量通達空性,只有現量通達空性,這個識體才能成為量。如果通達空性的話,這個是屬於勝義諦法,也就是說是如所有性智。但是中觀應成派自內部如果通達盡所有性智,也就是世俗諦法,既然是世俗諦法,就沒有必要在識體成為量。在識體成為量的話,是於其顯現境成為量,此時世俗諦法一定會顯現自性有。這個時候,是否用自續之因來成立世俗諦法,這個地方暫且不論。消文到這裡,這裡是本派宗喀巴大師對於p486-6的這個《顯句論》裡面做了略略解釋。接下來,p487-2就開始詳細做解釋。

(p487-2)22:30

此與論文合而釋之,從曰「若許」至曰「自許」,義謂所立法之所依有法,或眼或色等,失壞實有而不極成,此是清辨論師自許。何等有法,謂唯由無明損害顛倒所得我事,即眼識等名言諸識所立之義。

[釋]:宗喀巴大師在此段與《顯句論》文配合起來而詳細地作解釋。從p486+8曰「若許」直到p486+9第七個字曰「自許」,義謂所立法無自生之所依有法,此有法或內──自身相續的眼、耳、鼻、舌、身等;或外──色、聲、香、味、觸等,失壞實有而不能極成,如毛輪,無眼翳者無少分毛輪所緣,與見毛輪有眼翳者,何來的極成呢?也就是說勝義非自生的話,怎麼又可以說色等諸法是真實勝義有呢?如果這樣的話,就會變成顛倒所言。所以色等諸法、或者眼等諸法,如果你的成立是以勝義有的話,就會成為顛倒所成。如同我們剛所說的,有眼翳者有見到毛髮,無眼翳者沒有見到毛髮,那你怎麼去極成呢?怎麼去共許呢?理由呢?以倒與非倒直接相違,故此有法不能極成,此是清辨論師自許。可是這個自許不是清辨論師馬上就承許,而是經過道理推理後應成本宗說你不得不承許。本來清辨論師是承許有極成有法,然不得不承許──有法不能極成。因為真實所依有法唯是顛倒錯亂識所得我事。故何等所依有法不能極成,謂唯由無明染污損害顛倒錯亂所得我事──內眼等或外色等,即眼識等五種名言諸識由分別心所立勝義之色等之義,這個是無法極成的。我們剛立色等勝義非自生,色等勝義非自生的話,勝義有的話就要被破,是顛倒了,顛倒被破的話,色等諸法怎麼又安立它為真實勝義有呢?這樣是不是顛倒了?顛倒怎麼有可能跟沒有顛倒極成,因為清辨論師你不承許勝義有啊,勝義有對你來講是顛倒啊,你怎麼可以跟顛倒去極成呢?為何此處要說:由分別心所立色等之義呢?因為眼識等前五根識不會被勝義有所染污。

28:06

我們進一步作解釋:因為自續派承許諸法是要觀待無害心去安立,什麼叫無害心呢?無害心就是於心識上顯現自性有或自相有。於識體顯現自性有或者自相有,這是無害心。有境是不是觀待境?對自續派來說,必須境上的自相有要觀待有境--就是說要觀待心識,這個就是自續派所說的無害心。反面來說,如果這個自相有不觀待無害心,這個自相有是不是全然在境上?全然在境上的話,是不是就成為勝義有自性?勝義有自性對於自續派來講是損害的、染污的。這一分勝義有自性,把它破除掉,勝義無自性這是自續派所說的空性。這分勝義有自性是染污的,以自續派來講,他們的眼識等前五根識--眼耳鼻舌身識無分別,不會被染污。會染污的只有第六意識分別心,所以這個地方才會說由分別心所安立的色等諸法。這個是自續派他們的定義,他們認為前五根識不會被染污,不會被勝義有自性染污,只有第六意識分別心才會被染污。那我們對比一下,應成派的眼識等也會被染污,第六意識一定會被染污。

黑板 :

自續派: 承許諸法要觀待無害心安立

                    →於心識上顯現自性有

                      ↓

              境上的自相有要觀待有境

                      ↓

勝義有自性 ← 若不觀待無害心、就全然在境上

      ↓

      染污 → 眼識等不會被染污

              第六意識會被染污

勝義無自性

空性

應成派,因為他眼識會顯現自性有,顯現自性有這個就是染污。以自續派來講,顯現自性有不會染污,這是正世俗,但第六意識被染污,所以他的正世俗自性有,會倒執為勝義有自性。就眼識的部分來說。

(p488+1)31:12

彼自許者,謂若已破於勝義生,其所立法,可依有法。言爾時者,謂以是故,若真實有為彼所依,成相違故。

[釋]:上文說清辨論師推理之後不得不承許,這個彼自許,是在P486-5第七個字:事實自許。前說彼清辨論師經過推理於最後不得不承許,故說自許者,因為之前的論式:色等有法,無自生,有故。可是這句話對於自續派必須要加勝義簡別,故「無自生」即是勝義無自生。此謂:若已破於勝義自生、勝義他生等,則其所立法──勝義無自生、勝義無他生等,此所立法可依於色等有法。言爾時者,是p486-4第二個字:爾時豈有少分實義是其所緣,這個意思是:謂以是之故,自續派清辨論師承許與敵者有極成有法,是故,若許諸法真實有自性為彼有法成為所立法之所依。我們剛消文,是不是說所立法是勝義無自生、勝義無他生?勝義無自生、勝義無他生是不是意在有法,既然是勝義無自生,有法又真實有自性,這樣是不是變成相違?若許諸法真實有自性為彼有法成為所立法之所依應成相違故。因為之前已破了所立法──勝義自生、他生,而又說所立法之所依有法有自相、有自性,這一點對於中觀應成派來說是無法承許的。因為應成派認為自相有、自性有跟勝義有(自生)是一樣的。因為一方面承許有法是有自相、有自性;一方面又說依於有法之所立法是無勝義有自性,這是相違的。因為中觀應成派認為,勝義有、自相有、自性有都是一樣的,故本文才說「謂以是故,若真實有為彼所依,成相違故」。

35:17

宗喀巴大師解釋到此,說此所立法的所依有法,雙方不可能極成共許,不可能。下面的角度是要講清辨論師所說的識體沒有錯亂,沒有顛倒,這個角度如果站在月稱論師來看的話識體沒有錯亂,沒有顛倒,只有在現量證空性才有。可是自續派諸師他們會認為世俗名言識也會有沒有錯亂,沒有顛倒,觀待識體來講,它也會沒有錯亂、沒有顛倒,沒有錯亂於自性有、自相有。可是站在月稱論師他會認為說若識體沒有顛倒的話,它只有在現量證空性無漏智的條件下才有,其他情況沒有。所以就識體的角度來講的話,你哪來的極成共許。

(p488+2)36:35

若謂縱許爾當有何過,謂彼色等非真實有,非真實義,非無亂識所得之義。

[釋]:若謂縱許爾所立法──無勝義自生,而所依有法自相有當有何過失呢?中觀自續派所謂的彼色──聲、香、味、觸及眼、耳、鼻、舌、身識等皆是非真實有,此非真實義,非是特殊無亂識(無漏智)所得之義,也就是說通達了無勝義自生並不是應成派所認為的無錯亂識,因為應成派認為無錯亂識唯有在現量證空性的無漏智條件下才有。此即是p487+7所說「彼等宗中,成無分別無錯亂者,謂於何處成不錯亂,定須觀待現彼自相,如現而有。」。所以中觀自續派認為,緣色法之眼識等,如其所顯現自性有、自相有是不錯亂的,以其如同本文所說「彼色等非真實有,非真實義,非無亂識所得之義。」。彼宗之「無亂識」以中觀應成派而言,唯是指現證空性之無漏智,此如前p432-3所引《入中論》云:「世間皆非量」此意謂:觀待無漏智,世間皆非量。故中觀自續派所謂的:緣色法之眼識等,如其所顯現自性有、自相有為不錯亂──此以中觀應成派來看仍然是錯亂的。

(p488+3)39:24

是虛妄心名言諸識之所得境,故彼皆是無明染污錯亂。故無亂識所得之義,於錯亂識則不顯現,於錯亂識所現境義,無錯亂識則非能得。顛倒亂識與無顛倒不錯亂識,自境互異,趣異境故,即彼論說「倒與非倒相異」之義。

[釋]:是虛妄心名言諸五根識之所得自性有之境,可是這一分在中觀自續派認為:名言諸根識不執自相有,但會顯現自相有,此是正世俗,非顛倒錯亂。可是以中觀應成派而言:故彼自相有皆是無明染污顛倒錯亂。故通達色等法無自性之無亂識(無漏根本智)所得之無自性義,於錯亂識則不顯現,因為錯亂識會顯現自性有啊,又於錯亂識所現自性有之境義,於無錯亂識則非能得──因為無錯亂識是顯現無自性有,有自性與無自性當然是正相違。此唯於現證空性之無漏智才有,非於世俗諸名言識,因為只要世俗名言識,一定是錯亂於自性有,站在中觀應成派來說。可是自續派認為:諸根識顯現自性有的這一分是沒有錯亂。如果站在識體沒有錯亂來講的話,以中觀應成派來講,只有現量證空性才有,你世俗的名言識、諸根識哪來的沒有錯亂呢?故顛倒錯亂識自性有之境──是世俗諦與無顛倒不錯亂識無自性有之境──是勝義諦,錯亂識與不錯亂識各自之境義是直接相違互異,趣入境異指以錯亂識與不錯亂識各自趣入異境,就以中觀應成派來看的話,錯亂識當然它趣入境是自性有嘛,無錯亂、不錯亂的趣入是無自性有啊。所以,各自的趣入境是不一樣的,即p486-5彼《顯句論》所說「倒與非倒相異」之義,倒跟非倒直接相違嘛!故自續派清辨論師所說的極成有法是無法成立的。

(p488+5)43:10

又釋此義,從曰「若時」至曰「是其所緣」。言顛倒者,謂眼等名言諸識被無明亂。言由彼等非有執有者,謂色聲等無自性相根識執有。無分別識之所執者,是顯現義,謂即色等現似自相。

[釋]:又釋此倒與非倒之義,從p486-5所說的:「若時,如眩翳者見毛輪等,由顛倒故非有執有,(沒有毛輪,執有毛輪)」一直到:「自曰爾時豈有少分實義是其所緣」。(就是說這個眩翳者所見的毛輪是不存在的)其中所言之顛倒者,謂眼等名言諸根識被無明所染錯亂顯現自性有,此如同眩翳者見毛輪等,由顛倒故。言由彼顛倒名言諸識等等非有執有者,這個顛倒名言識是沒有自性執為有自性,就如同沒有毛髮,執為有毛髮的眼翳者。即謂色聲等本無自性相,然於根識顛倒執為有自性相。接下來,無分別識之所執,是前五根無分別識之所執者,其所執之義即是顯現義,謂即色等本無自性有而顯現似自相有。為何其所執之義即是顯現義呢?以前五根識非能顛倒執自性有,然唯是錯亂顯現自性有,故非是顛倒而是錯亂。我們知道,顛倒只有第六意識才會有,它會執持,前五根識不會執持,因為它無分別嘛,它只會顯現。而第六意識分別心會以所顯現的自性有而顛倒執為如其顯現有自性,故所執義即是顯現義。

(p488+7)46:18

又言爾時豈有少分實義,是其所緣者,義謂如是實無自相,妄顯現故。此等諸識,豈能成立有微少義由自相有。無自相義妄現之喻,謂如毛輪等。此等是說,彼諸根識現色聲等,是錯亂故,不能成立境有自相。

[釋]:又p486-4所言「爾時豈有少分實義,是其所緣者,」義謂如是實無自相,妄顯現有自相故。此等無分別錯亂諸識,豈能成立色等諸法有微少義是由自相有。此無自相義即是以本無毛輪而妄現有毛輪之譬喻,謂如眼翳者見毛輪等。此等是說,彼諸根識顯現自性有之色聲等是錯亂的,既然是錯亂的,就不能成立色聲等境有自相,如同以眼翳雖見有毛輪,但不能成立毛輪存在。因為中觀自續派以下諸師認為:執持色法之眼識等,必須於其色法等境之自相有、自性有為成量之處。然而中觀應成派認為:執持色法之眼識等,於其色法等境之自相有、自性有是無法成立的,因為自相有是不存在的,所以如何能於執持色法之眼識等而成為量呢?故本文說「爾時豈有少分實義,是其所緣者」。

(p488-4)48:55

次為顯示無錯亂識全不少執有色聲等,說云若時無眩翳等。不顛倒者,謂無亂識,此於現證真實乃有,餘者皆無。此不增益非真實者謂色聲等非真實義,而不增益不執為有。譬如清淨離翳眼識,則不能見毛輪亂相。

[釋]:其次為了要顯示無錯亂識全不少執有些許自性有之色聲等──此無錯亂識即是指現證空性之無漏智,故p486-4本文說云:若時無眩翳見毛輪等──即無眩翳者不見毛輪等,用這樣來作譬喻。言不顛倒者,謂無亂識,此於現證真實空性時乃有此無錯亂識,除了現證空性,其餘未現證空性者皆無此無錯亂識。“此”是指p486-4所說之「無顛倒心」,這個「無顛倒心」不會妄增益非真實自性有者,即謂色聲等非真實自性有之義,而不妄增益不執為自性有。無顛倒心的話不會執為自性有,譬如清淨離翳之眼識,沒有眼翳者,則不可能見到毛輪錯亂之相。同樣道理,所謂的沒有錯亂識,沒有顛倒識的話,絕對不可能會顯現自性有。

(p488-2)51:13

言為世俗者,謂色聲等虛妄之義。言非有者,謂無自相緣真實義無錯亂識,不能成立彼等少分,義謂色等非彼見故。

[釋]:「言為世俗」是前p486-3言「為世俗」者,謂五根識所對色聲等境虛妄之義即是世俗錯亂之義。何謂錯亂?即本無自性有卻顯現為自性有──如現非有即是虛妄。「言非有義」是前p486-3所言「非有義」者,謂無自相所緣真實義之無錯亂識,既然是無錯亂識,絕對不能成立彼色等少分自性有,不可能,此義謂色等諸法為世俗諦,非無錯亂識所緣。世俗諦法絕對是錯亂識所緣,勝義諦才叫作無錯亂識所緣。色等諸法是世俗諦,所以不可能是無錯亂識所緣,以其並非彼現證空性之無漏智所見故。以無漏智唯緣勝義諦故。故不論自性有、自相有、勝義有等等或色等諸法,皆不能為無錯亂識所緣,以非現證空性無漏之智慧所見,故p486-3的本文才會說「豈有少分是其所緣」即豈有少分自性有(譬喻毛輪)是無顛倒錯亂心無漏智(譬喻無眼翳) 之所緣。無眼翳者怎麼會有看到毛輪呢,用這樣來作譬喻。

(p488-1)54:05

證此諸義,次引龍猛菩薩論云「若等」,此說現量等四,不成少分有自相義,以此為據。

[釋]:為了證成此諸無錯亂識之境義,他所通達的這個境義,次引龍猛菩薩所著之《迴諍論》云:「若由量等義,有少法可緣,成立或破除,我無故無難。」此意謂:若由現量、比量等義,有少法自性可緣,不論是成立或是破除,我應成本宗無許自性有,故我無汝所說之過難。《迴諍論》裡面所說的是什麼呢?說不承許有自性。此說現量、比量、譬喻量、聖教量等四──通達現前分者是為現量;通達隱蔽分者是為比量;通達極隱蔽分者是聖教量;同時又可由譬喻量證成現量、比量、聖教量。此四量不成立少分有自相義,以此為根據。引龍猛菩薩所著的《迴諍論》來講都不可能會有少分的自相義。如月稱論師著的《入中論》云:「世間皆非量」及《三摩地王經》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非量」此二(《入中論》和《三摩地王經》)皆觀待無漏智而言。所以觀待無漏智來講的話,世間名言識都不是量,因為只要是世間名言識它一定會顯現自性有,可是現量證空性,自性有不存在。所以,無少許自性可得,如無眼翳者無少許之毛輪可見。

(p489+1)56:48

次云「何以故如是」等者,攝前說義。次言「豈有世俗眼為有法」者,非為顯示全無世俗眼等有法。義如前說,由自相有或無錯亂現量所立色等有法,名言亦無。

[釋]:次云「何以故如是」,是在p486-2裡面說的,如是什麼?顛倒、不顛倒它們相異啊,而相異等者總攝前面所說的,沒有如自續派清辨論師所說的有共成有法之義。次言是指p486-1言「豈有世俗眼為有法」者,即是說識體在無顛倒位之無漏智時,豈有世俗眼等為有法。在現量證空性那個時候,世俗有法全部都不可能顯現,可是這樣講的話,然並非是為了要顯示全無世俗眼等有法,並不是,也就是說並不是現證空性把世俗眼等有法破壞掉了,並不是,因為現證空性只有緣無自性,它不可能再緣世俗眼等有法了,所以才說無世俗眼等有法,因為現量證空性之無漏智唯見無自性,雖色等名言諸法亦於現證空性之境中也不會顯現,然非破除色等諸法於名言中全無,並不是這樣。此中之義如前所說,由自相有所成立之色等有法,或由無錯亂現量(無漏智)所立色等有法,我們知道,現量證空性的無漏智不可能見到色等有法,如果有見到就會變成勝義有、自相有了。如果這樣的話,色等有法在名言識就變成沒有錯亂了。所以,由自相有所成立的色等有法,或者說由無漏智所成立的色等有法,在名言上也不可能存在。因為色等有法若由無錯亂現量所立──即非由世俗名言識所成立,則色等有法應成勝義有、自相有,故色等有法唯由世俗名言所成立。

(p489+3)1:00:10

言「是故」等者,義謂無自性師與實事師安立色處為有法時,無亂現量不得極成,於二宗中無量能立極成有法,故自續因於諸敵者,不能安立無過之宗。

[釋]:言「是故」等者是指p486-1所說言「是故」等者,義謂許無自性之應成師與自續派以下之實事諸師安立色處為有法時,無錯亂之現量於立敵雙方不得極成,即是之前所談到的論式:色處有法,勝義非自生,以是有故,此色處有法無錯亂識之現量──此於應成派許無自性為無錯亂之識現量所緣;而自續派以下則許自性有為無錯亂之識現量所緣。故無自性與有自性是正相違,此於立敵雙方不共成,故於二宗(應成宗及自續派實事諸師)中無量能立極成有法,故成立共成有法的自續因於諸敵者應成宗,則不能安立無過之宗,也就是說自續宗是有過失的。此即是p486-1本文所說「是故宗不成過及因不成過,仍未能遣除,此不成答──你這個回答是不合理的」。

(p489+5)1:02:18

若作是念,於名言中不許自性之宗,雖則如是,然我於名言,不許如是有無過宗,許有自續有法等故。於名言許有如是性不應道理,前已廣說,後亦當釋。故汝此答不應正理。

[釋]:若他宗作是念,於名言中不承許有自性之應成宗,雖則如是說若承許自性有會有無法極成的過失,然我自續派於名言中是許有自性,因為你中觀應成派不承許有自性,所以才會有此過失──有法無法共成。可是我自續派不如同汝應成派是這樣承許無自性,故不承許如是會有無共成過失之宗,所以我沒有,而許有自續之有法及自續之因等故。這個地方講說,因為你之所以沒有極成是因為你不承許諸法有自性,那我承許有自性,所以諸法會有共成,沒有你所說的過失。於如此回答:名言許有如是自性不應道理,這是不合道理的,以顛倒錯亂自性有(用眼翳來作譬喻)與無顛倒錯亂自性有(用無眼翳來作譬喻)此二是正相違,前已廣說無自性的道理,後亦當再詳細解釋無自性的道理。故汝中觀自續派此種沒有過失的回答是不合理的,不應正理的。

1:04:45

你們在看到這些文字不要覺得可怕,它是文謅謅的,你們去瞭解它的內涵。如果只是在文字上看你就會怕,所以我剛開始有從有法為什麼不能極成,還有包括識體,識體為什麼不能極成,所以你從內涵去看的話,事實上不會那麼難懂。

回答學生提問

問:因為自續派會認為他之所以沒有極成的話,因為你應成沒有承許有自性。所以我自續派沒有你說的過失?為什麼自續派說自己沒有過失?

答:自續派說:之所以沒有極成的話是因為你不承許有自性。

問:應成派就是這樣反駁他,之所以沒有極成,就是因為你(自續派)承許有自性。自續派承許有自性,應成不承許有自性,為什麼他們倆個要這樣說。

答:他(自續派)這個回答是沒有站在應成派駁斥他的重點來回答,他是以總相來回答,所以你不要被這一句話拐走了。按照前面所說的,好,你承許有自性是不是,那你承許有自性的話,你在立這個有法,請問你怎麼跟他宗去極成?你自續派所成立的色等諸法是不是自性有,唯識派呢,勝義有啊。你怎麼去極成?你就用這個角度去辯論。前邊有法、識體跟他問難對不對?所以倒回來說,因為你承許自性有你才會有過失。因為你前面來講說,你的共成極許要量成啊,對不對,你的量成是不是一定要在識體用自性有安立?你在識體安立自性有的話,這一分你怎麼去跟敵方極成呢?就拿中觀應成派來講,你怎麼跟我極成?你的識體沒有錯亂在我中觀應成派來講就只有現量證空性才有啊!所以你的極成有法是什麼?

你們有沒有覺得消文到這邊,事實上慢慢會瞭解真正的有極成有法、在量成的有極成有法,應成派才有,自續派以下不可能的。因為以其顯現境可以量成嘛,所以顯現境錯亂我也可以量成,所以應成派的量成不是放在識體,是放在顯現境。

一般開始學毗缽舍那,看到文字就害怕了,太文謅謅了,但是你如果從內涵去瞭解的話然後再慢慢看,會咀嚼出味道。我這次講毗缽舍那,是很簡潔,而我認為是對你們有利,你們在學的時候就不用耗那麼多時間。以前講的是比較廣。那個廣,有時候你們會抓不住講的是什麼,所以這次就直接講重點,這個文字文謅謅的內涵是講什麼,所以你們學習的時候先去思考它的內涵,找到了以後再看文字就會覺得是不難了。

勝菩提心極珍貴 諸未生者令生起

令已發者不衰退 輾轉增上恒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