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0毗缽舍那
毗缽舍那 NO.60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諸佛正法菩薩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所修諸善根 為利有情願成佛(三稱)
阿彌陀佛
01:05
我們翻開《菩提道次第廣論》毗缽舍那P495+2。
前面對於自續派以下所說的,也就是說在立敵雙方討論辯論的時候,自續派認為說,所出的論式當中的有法或者是因、或是喻,必須在雙方共成之下,那前面對於自續派以下所說的共成之量的過失,我們前面已經都解釋完了,也就是說,說自續派以下他們,對於共成之量,在應成本宗來講,是不可能會有共成的。因此有些學者就會提出問難:自續派他宗所出的論式等等,會在立敵雙方有不共成的過失,難道你應成自宗所出的論式裡面的有法、因、喻等等,難道你不會有相同的過失嗎?所以這就是第二個自不同過。我們來解釋應成自宗不同自續派以下,自續派以下會有不極成的過失,在應成自宗沒有。那我們先來看黑板,
自續以下 :
共許量成 → 於識體量到自性有不欺誑
應成自宗 :
共許量成 → 於顯現境不欺誑
非於識體量到自性有不欺誑
依他所許 → 於顯現境不欺誑 → 共許之量
↓
非在識體之量
故依他所許而言共許 → 於顯現境言共許
以識體不欺誑 → 唯於現量証空性
也就是說,他宗,自續宗以下他們共許的量成,他們是站在識體,是在識體量到自性的這一分不欺誑,這個是他們的量。所以自續派以下的量是不是新生不欺誑,這個不欺誑是在自性有的基礎上而來說不欺誑。只要談到自性有的話,就會牽扯到識體,所以自續派以下是在識體上量到自性。但是在應成宗的共許量成,是以顯現境不欺誑而來談共成之量。所以應成派的量,是不是於顯現境不欺誑之量,不欺誑這個叫量,因此站在應成派來看的話,顯現兔角,觀待執持兔角的分別心也是量。所以於顯現境如果顯現自性有的話,觀待執持自性有的分別心來講也是量,所以應成派共許的量成是以顯現境不欺誑,他並不是在識體量到自性有不欺誑。由這樣理解以後,應成本宗的依他所許,依他所許是以顯現境不欺誑而來言說共許之量。所以,故依他所許而言共許,那這個是於顯現境之上而來言共許。所以如果談到共許之量的話,那應成本宗才會有跟他宗有共許之量。因此,應成本宗依他所許的共許之量呢,並不是在識體--非在識體之量,而來說依他所許,並不是在識體上說。是以顯現境上來說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如果在識體上不欺誑,以應成本宗來看的話,只有現量證空性才是不欺誑,那其他世俗諦法全部都是欺誑。所以有這樣的瞭解的話,立敵雙方在共成之量的話,以中觀應成來看的話沒有自續派以下所說的共許之量的過失。所以,我們先把這一段本文所要說的作爲一個提示。
(p495+2)06:12
第二自不同過。若謂於他比量,說有有法及因不成等過。於自比量,豈非亦轉,是故於他不應徵難。答云,他有彼過,是因他許自續比量,我等不許自續比量,故無彼過。此中比量是說論式。若許自續,則立自相之量先須立敵極成,次以彼量立敵二家成立三相再成所立。若無彼量,則有法等皆不得成。
[釋]:前“正破自續”已解釋完畢。也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自續認為共成之量,這個我們前一段站在中觀應成派已經解釋說不可能會有共成之量,那正如我們在黑板上所說的以自續派的量是量到於自性有不欺誑,就這一點來說。如果以自性有不欺誑來說的話,根本不可能會有共許的。
所以接下來解釋第二、自不同過。就是應成自宗不同意有自續派以下的這種過失。此可參考p485+5:科判「今於此中略顯宗要。此中分二:一 正破自續,二 自不同破之理。」“若謂”--有學者反問應成本宗。若謂於他比量--他宗所出的論式,說有共成有法及共成之因喻會有不成立等過失(也就是說沒有共許的過失)。同樣的道理,於自比量--在應成自宗所出的論式,豈非亦有同樣的過失會於自宗而轉嗎?也就是說,難道你應成本宗沒有這樣的過失嗎?所以,故於他宗不應該以此方法而來徵難。應成本宗回答說:他宗有彼不共成之過失,是因為他宗承許自續比量,而我應成本宗等等不許自續比量,故無有彼(他宗)不共成之過失。所謂的〝自續〞即是自相、自性、自體之義。此中比量就是說這個論式或是說能立言(參考p473-1能立言。如: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若承許自續,則立自相之量先須於立敵雙方共同極成,次以彼自相之量立敵二家成立三相之後再來成立正因論式所立之宗。這就是我們剛所說的,自續派的量一定要量到自性。若無此自相之彼量,則論式之有法及因喻等皆不得成立—就無法共成、無法成立。
(p495+5)11:03
若不許自續,則依實事師他自所許彼量而成,於自不須以彼量成故。諸論中所說比量,亦皆唯為破除他宗是他許比量,非自續量。如《中論》第三品云﹕「此見有自體,於自不能見,若不能自見,云何能見他。」如以不能自見為因,成立眼等不能見他,自許此因宗之見他無性中觀師亦許此等量式名他比量。
[釋]:假若自宗不承許自續,則依承許自相有的實事師他自所許彼自相之量而成,然於自宗不須以彼自相之量成立故。這地方講說如果自宗不承許自相有自性有則依他宗所成許的自相有的這些實事師而來成立幾何就是依他所許,自宗並不需要一定與彼自相這樣來成立。所以中觀應成師於諸論中所說比量之論式,亦皆唯為破除他宗是破他宗許自相之比量,故說依他所許為共許之量成。可是這樣說,然非自宗承許自續之量,以自宗不承許自相為量。這就如同我們在黑板上所說的,中觀應成派依他所許的共許之量成是於顯現境而來說的。所以依他所許他宗所承許的自相有之比量,那在應成宗的顯現境同時也會顯現起來,所以以此顯現境而來依他所許的這一種共成之量,可是這依他所許不代表中觀應成承許自相有。這個道理如同龍樹菩薩所著《中論》第三品云﹕此見有自體「此眼雖見有自相體之色等他法,我們說眼識見色,這個眼睛雖見有自相體之色等他法,可是然於自不能見,眼睛當然不能見自己。假若承許自體有又不能自見,云何能見色等他法,因為你的眼識能夠見到色等他法,那同時眼識是不是一定要有自性,一定要有自相。那自相有是不是不觀待?既然不觀待的話,那你能見到色等他法,為什麼眼睛不能見自己呢?以自相有即是不觀待他法故。」這個論式的意思是說,如以他宗所許的不能自見為因,而來成立眼等亦不能見色等他法,也就是說,既然承許自相有,如果你眼識不能自己見自己,因為你承許自相有的話,那是不是要不觀待他法?不觀待他法的話,如果你眼識不能見自己,那同時眼識也不能見色等他法,道理都一樣。依他所許。如論式:【眼等不見自相成立色等他法,以是不能見自故】此以實事師自所許之因──眼等不見自,而來成立眼不能見自相之色等他法。在宗法上,宗之眼見色等他法,此無自性之中觀應成師亦皆承許,眼見色等他法,在中觀應成派也一樣是承許的,然此等是依他所許自相之量式名他許比量。
(p495-6)17:25
《顯句論》云﹕「我等不用自續比量,以諸比量唯破他宗而為果故。」此許立論皆非自續,及許唯為破除他宗,故非全不立論。
[釋]:《顯句論》云﹕「我等中觀應成宗不用、或者不承許自續比量,以諸比量說,唯以他宗所許諸自續比量唯破他宗,然後令其棄捨自相之執而為果故。這個果是說有這樣的作用,依他所許而來破除他宗錯誤的執著、錯誤的見解,為果故。」那此中論師所說的承許所立論式皆非是自續之因或自續之論式,及許唯為破除他宗所許自相所成之量式,故中觀應成或月稱論師非說全不立論。這個地方《顯句論》雖然講說依他所許而來破除他宗的執著唯其果故,可是並不是說月稱論師全不立論,而是立非自相所成的論式,他並不是沒有立“有”。
(p495-4)19:28
安立論式破他宗者,如彼又云﹕「謂他分別眼是能見,彼亦許眼是不自見法,若無見他法,則許不生。是故破云,若彼彼法不能見自,則彼彼法不能見他,譬如瓶等。眼亦不能見自故,此亦不見他。故不見自,而見青等相違之他,違自比量,是以他已成比量而為破除。」在敵者名自許,觀待立者諸中觀師名曰他許,二同一義,立他許量破除邪執,極為切要,故當細說。言「他已成」者,非謂有法眼同喻瓶不自見因,及所立法不見青等,自宗不許,唯是他宗,故因三相名唯他成。
[釋]:安立論式破他宗者--此中觀應成派安立論式破他宗者,如彼《顯句論》又云﹕「謂他分別實事師是承許眼識能見,彼亦承許眼識不自見之法,他也不許眼能自見,可是若無見自性有之他法,則許他法不生,即是他法就不存在,只要存在的法就一定要自性有。是故中觀應成本宗破實事師云:若彼眼識之彼法不能見自之自性,則彼眼識之彼法亦不能見自性有之色等他法,譬如瓶無見境之作用等。眼亦不能見自之自性,故此眼亦不見自性有之色等他法。故若共許不能見自,而能見青色等相違自性有之他法,則違自許比量,所以此是以他已成或者以他所許,他許什麼?他許眼能見自性有之色等他法之比量而為破除,怎麼破呢?是因為你又說眼不能自見為因。就如我們剛剛所說的你自續派以下你在承許這個論式有法因喻等等,你是不是承許共成之量,是不是要量到自相有?那如果是自相有的話,就如同宗論裡面所說的眼識可以見到色等他法自性有,那我們剛所說的那你見到色等他法自性有的話,那眼識等你也要自性有,我們說此有故彼有。那你見色等有他法有自性,有自性的話是不觀待他,不觀待他能見到的話,那你眼識自性有為何你不能自見呢?依你所許的眼不能自見,而來破除你眼識可以見自相有的他法,所以依你所許的而來破除你。此論式(眼能見自性有之色等他法)這個論式,在敵者而言是名為自許,但觀待立者諸中觀應成師名曰他許,此二者是同一義(皆是同一個論式)就是依你所許,站在敵者來講你自許呀!我依你所許的是名他許。故宗大師說,此《顯句論》所立他許比量破除他所許之邪執,極為切要,所以應該細細來說明。《顯句論》中所言他已成之比量者,非謂應成本宗對於 (1)有法之眼等 (2)同喻之瓶(3)不自見之因,及 (4)所立法見不見青色等等,此四種應成自宗皆不承許,並不是這樣--亦即應成本宗也承許。而說:「唯是他宗所承許,應成本宗不承許」並不是這樣,故說正因論式之三相名唯有他成。也就是說,此四種法以他宗而言是承許自性有,此於應成本宗亦承許,因為是依他所許。所以以應成本宗依他所許之量成,是許於顯現境不欺誑,故此四種於他宗許自性有,那當然了,應成本宗亦如是這樣承許,為什麼?因為是依他所許,所以以應成本宗來講,故無不共許之過失,是不是這樣?
我們再來說一次,前邊《顯句論》就引清辯論師的共成之量,共成的量,自續派以下他們量一定量到自性有,不然何為是量。因此他們的共成之量,一定要在自性有的基礎上而來成立共成之量。我們前面已說了,說以自續派跟唯識來講,你也不可能會有共成之量,因為如果這個有法是在勝義有的基礎之上而來說的話,自續派你不可能共成啊,因為你不承許勝義有,你是承許世俗自相有啊。如果站在唯識派來講,這個有法是安立為非勝義有,以自續派來講的話,他一定會安立世俗名言有,非勝義有。如果這樣的話在唯識派來講,你哪來的共成,不可能嘛!我們拉回來講,應成派和自續派以下,你到底有沒有共成?有學者就問難應成派,你說自續派他們的論式等等沒有共成之量,那同樣道理,這種過失在你應成派難道你沒有嗎?應成派就說:“我沒有”。同樣的道理,應成派與自續派以下的共許之量,自續派以下的共成之量那個量是不是要量到自性有,就這一點的話應成派也跟你共許,可是這種共許是依你所許。這個依你所許是於顯現境不欺誑而來依你所許。這份自性有,如果觀待識體而來說的話,當然我應成派不可能跟你共許,因為識體的不錯亂唯有現量證空性才是不錯亂。可是現量證空性有沒有自性有?“沒有”啊。所以應成派才說我的共成之量是以顯現境而來共成之量,所以依你所許,你所承許的自性有,我也共許,這個共許是在顯現境上來共許。這個道理就如同我們一般在跟人家講話,別人講話不合理的話,我們可以說:“那依你所說的,就會成為……”對方就會說:“不對哦,不對哦!”那既然不對的話,你前面講的就是錯誤啊!這樣可以理解嗎?我們再作個譬喻,有人說:“這個人是菩薩”。然後你問他“為什麼你知道這個人是菩薩”。“因為我說的”。那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也是菩薩”,為什麼呢?因為我說的。都一樣,依你所許嘛!我們平時講話都會這樣啊,我們一直沒有注意聽,這樣學過之後你回家跟你家人講話都是這樣。家人如果驢起來的話,他說話都會這樣啊。然後你就很仔細地觀察他們講話,他講得義正言辭,你會覺得很好玩。當你慢慢理解以後,你在上班,或者跟家人在一起時,你會覺得很好玩。所謂的很好玩,就是說話都是亂講,他說得義正言辭,你去破他的話,他又會講:那是你說的啦,跟我說的不一樣。
(p496+2)30:38
若爾云何,彼等自宗亦許,然能成立彼等之量,若量自性所量雖於名言自宗亦無。諸有性師成立彼時,定須彼量乃能成立,故無兩宗極成之量而量自性。故非共許,唯名他許或唯他成。
[釋]:若爾--前說不許自相之量式,前面你應成派不是不承許自相之量式嗎?然而你又說有共許,此道理的內涵云何,彼等(1)有法之眼等 (2)同喻之瓶(3)不自見之因,(4)所立法見不見青等四種正因論式之三相,這個在應成自宗當然也承許,然能成立彼等正因論式之量,若量自性所量--若觀待識體而言,能量自性之所量雖於名言應成自宗亦不承許亦無。以自相有於應成本宗而言是屬於勝義理智觀察的範圍,非是由世俗名言所成立。然諸有自性師成立彼正因論式時,觀待識體而言,定須彼量自性所量乃能成立,他們認為以此自性是世俗所成立的範圍,故中觀應成師與自性師以識體而言,無兩宗極成之量而量自性。以世俗皆是錯亂顛倒,而勝義是非錯亂顛倒,故非二宗共許。因此於顯現境自相不欺誑為量而來說唯名他許或唯他成。進一步來說,即是依他宗所許之論式而來破除他宗心續中的邪執。
(p496+4)33:32
若於名言亦無彼量,則由彼所成,應如增益自性,為正理所害,則依彼等,云何能得中觀正見。若所依理為量所害,而能獲得無謬正見,一切邪宗亦當得故。
[釋]:有學者提出疑難:若汝應成派觀待識體以勝義理智觀察而言,於名言中亦無彼自性有之量,則又說由彼(依他所許)所成,則應如同所增益之自性,就應該成為正理所違害。如是,則依彼顛倒錯亂識等,即是依他所許之論式,云何能得中觀應成正見?若依他所許之論式所依之理為量所害之顛倒錯亂識,而又能獲得此無錯謬之中觀應成正見,則一切邪宗亦當得此正見故。
(p496+6)35:12
謂彼敵者,許眼有法不自見因,如瓶之喻,並所立法不見青等,此執之境,自宗亦於名言許有。故以正理非能害彼。
[釋]:謂彼自性師之敵者,承許眼之有法不自見之因,如瓶之喻,並所立法不見青等,此四種有法、因、喻及所立法的所執之境,在應成自宗是不承許自性有的,可是應成自宗雖然不承許自性有,然此四種亦於名言中許有。故以應成自宗已正理所破,並不是破名言有,而是破自性有,故已正理非能害彼名言有。這個地方也就是說你所問難依他所許而能夠獲得中觀應成見的話這是錯誤的,為什麼這樣說呢?是依他所許而來破除他宗所許的自性有,而不是破除名言有,所以你要把他分清楚。
(p496+7)36:41
然由敵者未辨彼等有與有性二者差別,故執彼等由量自性所量之量所成立。
[釋]:然由承許自性有之敵者,未辨明彼有法、因、喻及所立法等四種,有(名言有)與有自性二者之差別,他們沒有辯明,因為他們認為只要〝有〞(名言有)即是〝自性有〞所以,故執彼有法、因、喻及所立法等有或存在,即是要由量到自性所量之量所能成立。
(p496-6)37:50
于彼執境正理違害,豈以正理破他身中無損名言諸識所成。
[釋]:雖於彼自性師之敵者所執自性有之境。這個自性有之境是為正理違害,豈以正理能破自性師之敵者身中一般無正理所損名言諸識之所成。為什麼說呢?因為此諸名言識,從凡夫異生乃至於佛任一補特伽羅身中皆有,此有並不是自性有。也就是說這些自性師由於依著宗義的遍計執,認為只要法的存在,一定要自性有,所以他們認為是應理執,那個是以宗見遍計出來的,可是就他們本身來講,他們同樣具有無自性的名言有。所以前面所說了,依他所許的這個論式,是在破他顛倒執為自性有,而不是來破他非正理所壞的名言有,並不是。所以要把它分清楚。
(p496-6)39:27
故自他宗未能共許能量自性所量之量,故非自續所能成立,唯當顯他自許相違。
[釋]:故中觀應成自宗與他自性有之宗未能有共許能量自性所量之量,所以就這份自性有在識躰來成立的話,那當然站在中觀應成派來講不可能和他宗有共許。故非由自續之因所能成立共許之義,既然不是的話,當然故唯依他宗所許自性有之下當顯他宗自許相違。故此即是應成本宗所說的依他所許。
(p496-5)40:40
此如前立他許量式,眼有法上不能自見之因,於名言可有。其有自性能見青等,於有法上名言亦無,故前能破後。
[釋]:此如前p495+6《中論》第三品云﹕「此見有自體,於自不能見,若不能自見,云何能見他。」你這個承許諸法有自性,眼識也有自性、也有自體,那如果有自性、有自體就是不觀待他,既然不觀待他,為何眼睛不能自見呢?假若你不能自見,你也不能見色等他法啊,以為色等他法也有自性啊。依著這個《中論》而來立他許量式,前--眼有法上不能自見之因,於名言可有。後--其有自性能見青等,於有法上名言亦無,故前眼有法上不能自見之因,於名言可有。能破後其有自性能見青等,此於有法上名言亦無。
(p496-4)42:39
若於眼上因及所破,有則俱有,無則俱無,彼二豈成能破所破。
[釋]:然《中論》第三品云﹕「若不能自見,云何能見他。」此論式即【眼有法 應該成為不能見他 以不能見自故】。反之若於眼上之因--眼能見自,及所破--指能見自性存在的青色。故若他宗承許眼睛若有,則定俱有自性--有則俱有,若「無法見到自性有的青色」,則「眼睛無法見自就無法成立」而應該成為俱無--無則俱無,故彼眼不能見自之因(因為他宗承許見自性有之色),以及所要破的能見到自性有存在的青色,此二豈能成為相順之能破(眼不能見自)、所破(許見自性有之色)呢?能破跟所破是不是要相順?能破的話,眼識不能自見;所破,是不是要說見到沒有自性有的色,這樣才能夠相順,對不對?可是你現在承許見自性有之色,這兩個怎麼成為相順的能破、所破呢?所以,此二若要成為相順之能破、所破,則必須安立眼不能見自而能見無自性有之色。若安立見自性有之色等,以自性有即是不觀待他法,故若許眼不自見,則亦不能見他。所以,你哪來的能所相順呢?
(p496-3)45:38
故他許論式之有法及法因等須名言有,非唯由他許有便足,眼等有法他已許有,中觀論師何須更成。若強抵賴謂我不成,更當成者,是則全無不賴之事,與此辯論徒勞無果,誰有智者與斯對論。
[釋]:故此依他許論式之有法及所立法、因、喻等四種,須於應成自宗及自續派他宗之心續中名言有,雙方都要承許的,非唯由他宗承許有便足,然眼等有法他宗已承許有(從凡夫異生乃至於佛皆許有),中觀應成論師何須更成立?然若有,即是自性有的話,則依他所許而來破除自性有,可是並沒有破名言有,亦即共許名言有。這個地方中觀應成派有沒有立‘有’?有,“名言有”。可是他不立自性有,如果他宗立自性有是依他所許而來破嘛,對不對?假若誤解依他所許而強抵賴謂我全不成立論式,更當全是依他所許而有所成立者,即是自全無所許,若有所許唯是依他所許,此說則全無不抵賴之事,與此種人辯論徒勞無果,我們前面說的以前那自許為中觀應成派者,他們誤解真正中觀應成派的宗義,所以誰有智者--如何會與斯抵賴之人而相對辯論呢?
(p497+1)48:45
此又有說,若由他許眼不自見及見青等有自性體,顯示相違,其相違義由何而知。
[釋]:到此又有他宗問難說,若由他宗承許眼不自見及見青色等有自性體,而來顯示眼不自見及見青色等有自性體,此二者是相違,其相違之義由何而來了知呢。
(p497+1)49:30
若相違義由量成者,須兩極成,則不應說是他所許。
[釋]:若汝應成宗認為:眼不自見及見青色等有自性體,此二者是相違之義而又是由量成者,以共成之義須由量成啊,既然是這樣,就必須是立敵兩者共同極成,則汝應成宗不應該說是唯由他所許的論式來證成。因為,你應成自宗亦承許。
(p497+2)50:28
若由他許立相違者,則他自許不能自見及能見他,二不相違,故以他許而立相違不應道理。
[釋]:假若於自宗非量成、無共許,而由他所許來成立立敵相違者,則由他自所許不能自見及能見他,此二者於敵者他宗是不相違,故汝應成宗以他宗所許不相違而來立相違,是不應道理。這裏是説人家沒有相違,你又說人家相違,你又要依他所許實際上是你相違。
(p497+3)51:26
若由自許立相違者,太為過失。以於敵者云何可說,汝許此義不相違者不應正理,我等說此犯相違故。
[釋]:若唯由汝自宗所許而來成立他宗所許相違者,太為過失。以汝對於敵者怎麼可以說呢,說汝(指敵者他宗)許此眼不自見及見青色等有自性體,此二者之義不相違者,亦即問難敵者他宗所說:「(1)眼不自見(2)能見自體性之青色,此二不相違。」為不正確。應成自宗是不是說這樣不正確?進一步再問,為何不正確呢?因為,我認為不正確!此種問難是不合理的。故我等應成本宗說此唯由汝自宗所許而來成立他宗所許相違者,是犯相違之過故。下面就是應成本宗正式回答。
(p497+4)53:00
此過非有。若不自見而有自性,犯相違過是由量成,非唯他許而為安立。
[釋]:應成本宗說:這位學者你問難我的這種過失沒有。若不自見而又能見他方有自性,此二者犯相違之過失,此種相違之過失是由量所成立,非唯他許或自許而為安立,並不是這樣的。
(p497+5)53:43
若爾,於他顯示彼量,令其了知相違便足,何須依止他所許耶。
[釋]:他宗又問難雲:若爾,於他宗以眼不能自見的這一點直接顯示彼所成立之量--眼不自見而能見青色等有自性體,而來令其了知此二者是相違便足,何須先許依止他宗所承許耶?這個地方的意思講説:你就直接點出他的錯誤好了,可是一般在討論的時候不可以這樣。你要先承許他:如同你所説的。他也同意的。那最後是不是會成為這樣呢?他就會對他自己的宗見產生懷疑了,可是如果你直接給他講錯誤的話,他馬上會講説“沒有你所說的錯誤”,所以這兩者是有差的。
(p497+6)54:50
於實事師成立相違之量,須待彼許量自性所量乃能成立。若彼亦無唯由自許,如何於彼能成相違。
[釋]:應成自宗答雲:此依他所許於實事師要成立其相違之量,必須觀待彼所許量到自性之所量乃能成立其相違。所以就依他所許嘛!若彼亦無此量到自性之所量,唯由應成自宗所許,如何於彼他宗所立之量能成相違呢?單單由你自己來講也不可以。
(p497+7)56:00
若他已許所量無性及立能量無相違過,則由彼量成立相違他已獲得通達諸法無性正見,何須更成,若不自見見有自性而為相違。故欲通達月稱師宗,當於彼等審細觀察而求定解。
[釋]:應成自宗又回答:若他宗已承許所量無自性及成立能量亦無自性,此無相違之過失,則由彼無自性之量而來成立眼不自見而能見青色等他方有自性之體,此二者相違,然此時他宗已獲得通達諸法無自性中觀應成之正見,何須又更成立呢?若不自見而見有色之自性而為相違呢?你又何必跟他成立這個,因爲他已經通達無自性了嘛!所以故欲通達月稱師之宗,當於彼月稱論師所造之論著等審細觀察而求得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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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爾云何依他自許,顯示若不自見定無見他性耶。若《佛護論》說,「譬如有水見地滋潤,由有火故見水溫熱,由有蔻花見衣香馥,共見定須水等三上有潤等三,汝亦自許,如是諸法若有自性,自性於自理當先有,次於餘法乃見有彼。若先於自不見有者,云何於餘而見有彼。如於蔻花不見惡香,於彼香衣亦無惡臭。」此就敵者自許正理,隨有逆無先令決定。
[釋]:又問應成本宗:若爾云何依他宗自所承許,而來顯示:「若眼不能自見則定無法見到他方之自性」耶。應成本宗答:此若如《佛護論》所說:「不加勝義簡別而以世俗之理而言,譬如俱有水溼潤之特性才能見地滋潤,同理,由俱有火燒熱之特性故才能見水溫熱,由俱有蔻花香之特性才能見衣香馥,共同之見定須水、火、蔻花等三上有滋潤、燒熱、香等三特性,此喻汝(他宗)亦自許,如是諸法若有自性,此自性於自理應當先有,次於餘法乃見有彼自性或特性。若先於自不見有自性或特性者,云何於餘而見有彼自性或特性。如於蔻花不見惡香(這個指眼不自見),於彼蔻花香馥之衣亦無惡臭(亦不見他)。」此就敵者自所承許之正理,隨有──蔻花有香之特性等三,才能見衣香馥等三,逆無──蔻花自無惡香之特性等三,於彼香衣亦無惡臭等三,先令決定。以這個世間的譬喻說明,你如果承許有自性,應該自己先顯現有自體,才能夠顯現有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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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合法時,「是故於眼若有見性先於自見,次色等合而見色等乃應正理。然由彼眼不見自,故亦不見他。」《四百論》亦雲﹕「若法有自性,先當於自顯,是則眼於眼,何故而不取。」
[釋]:次--接下來結合法喻時,「是故於眼若有見他方有自性,先應於眼能自見,次於色等會合而見色等諸法有自性,此乃應正理。然由彼眼不見自,故亦不見自性有之他方。」同理,於《四百論》亦云﹕「若法有自性,先應當於自顯現,是則眼於眼,何故而不取(不見)。」如果你眼有自性的話,爲何不能見自己呢。
勝菩提心極珍貴 諸未生者令生起
令已發者不衰退 輾轉增上恒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