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
p448 引文
2026-03-31
(p448-4)01:15
第四 破除有事、無事、二俱、二非四句無能妨害。
[釋]:我們要開始之前呢?這地方我們來黑板上做一個簡單的介紹,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心識只要你成立有,那同時你就遮去了無。如果把無遮掉了,那一定要成立有,所以有、無他不可能同時存在的。同樣道理也不能說呢?把有遮除掉了,然後成立無,再把無遮除掉了,什麼都沒有了,這樣會變成沒有意義了。所以首先的概念我們一定要理解到這樣。把有遮除掉一定是成立無。如果你把無遮除掉了,同樣的就成立有。不是有,要不然就是無,不是無,要不然就是有。絕對不可能會有第三種。所以這個我們前面呢?在《菩提道次第廣論》前面的有說到呢?遮除了有一定是成立了無。再把無遮除掉呢?一定是成立有。絕對不可能會有第三種什麼?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絕對不可能會有這樣。同樣道理呢?把有、無合起來,所以我們在黑板看說:把這有跟無合起來的俱有,這兩個的俱有,仍然還是有。那同樣道理呢?把這兩個合起來俱非,仍然是無。仍然是非。所以因此呢?列到第三句來看,仍然還是離不開有跟無。這個就是識體他對於某一個事物的遮除,遮除以後呢?不是有,要不然就是無。
同樣的道理說?當我們的心識成立說:這個人有道德,就是遮除沒有道德。如果成立他沒有道德,一定遮除掉他有道德。所以心識的成立是這樣,絕對不可能有道德、無道德全部都沒有,那就變成沒有意義了。沒有意義的話就是我們剛所說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前面的P423裡面所說的,變成實屬亂說。所以這個一定要理解的。所以我們舉個例子來講,瓶。瓶一定是有嘛!可是我們把瓶遮除掉的話,我們把瓶破除掉了是無瓶了。所以不是有瓶,要不然就是無瓶。如此而已。絕對不可能再把無瓶遮除掉,什麼都沒了。這一種識體的認知是錯亂的。不可能的。
那書上又有加一個”是”,這”是”就是有作用的法,因生果有作用的法。那”有事”就是有作用的法或著我們講說有為法。那無事我們說,沒有作用的法,叫無為法。那我們把有作用的法遮除掉,那當然一定是成立無作用的法。那同樣道理呢?把沒有作用的法遮除掉,那一定是成立有作用的法。絕對不可能說,把有作用的遮除掉了,再把無作用的遮除掉了,那什麼都沒有了,絕對沒有這樣子。那同樣道理呢?把”有作用”跟”無作用”合起來的俱有這兩個,一樣把’俱有作用”跟”無作用這兩個合起來沒有這一個,同樣還是屬於”俱有”跟”俱非”。還是有、無而已。
因為下一段他的解釋的話呢?如果這地方講說,我們講說在自性有,在自性有來成立有,以中觀應成派來講說呢?如果有,是你在自性有的基礎上呢?仍然要破。那無事呢?如果在自性有之上呢?仍然也要破。那破完了以後呢?那我剛講說,破完了以後呢?是不是要成立有自性呢?這個就不一樣了。為什麼不一樣呢?因為自性有在中觀應成派來看,他本來就不存在的法。他本來就是不存在的。所以呢?自性有所成立的”有”是破除掉,因為他是不存在的你執為有要破嘛!破完的話,是不是無事,無事你又要成立他為有自性的話,那當然也要破。因為呢?根本沒有這種存在的這種事物。所以我剛所說的話是說:破除有以後,那會成立無。那破除無以後,會成立有的話呢?這是站在”名言有”上來說的。所以這就是我們剛要分別出的。
在名言上你破除了有事,那一定成立無事。破除了無事,一定要成立有事。但是,如果站在自性有上的話,因為他本來是不存在的。所以本來是不存在的話呢?自性有的有是破除掉,成立自性有的無事,那自性有的無事破除掉,不可能再成立什麼呢?成立自性有的有無事,因為自性有的有事本來就不存在,你怎麼可以成立它存在呢?同樣道理呢?有、無、俱有的站在自性有的基礎上也不存在。那同樣道理呢?有事、無事合起來的俱非,站在自性有的基礎上也不存在。但是如果站在名言有上呢?把有事、無事合起來,俱有的名言有,這個”有”在名言有也存在阿。但是你把他遮除掉成為俱非。俱非也存在阿。因為不是有就是非,如此而已。這個在名言上是可以成立的。可是在自性有上呢?他是無法成立的。
所以這個道理就是,等一下我們要解釋裡面所說的,那這個引申了什麼呢?也就是說呢?把自性有遮除掉,我們知道前面所說的,自性有就是無名顛倒識體的耽著境。他令我們輪迴生死。所以我們要跳出輪迴生死你一定要把自性有這一分遮除掉,通達空性。所以空性的正對治叫自性有。所以我們把自性有遮除掉的話,是不是成立了無自性。就成立了無自性,那這無自性就叫空性。但是呢?可是你不能再把無自性破除掉。因為你把無自性破除掉又變成有自性了。不能這樣子。或者是說呢?我們把自性有遮除掉的話,成立無自性。你不能執無自性為有自性。不能再這樣。為什麼呢?因為無自性跟有自性是正相違。所以你把自性有破除掉了,就要成立無自性。那你再把無自性成立為有自性,可是它們兩個是正相違,這樣的話,連無自性也被你破除掉了。所以兩個都不存在了,那這樣的話你的心識呢?完全變成錯亂的。
所以從這有事、無事、俱有有事無事跟俱非有事無事來說明他所要說的內涵是自性有遮除掉了,一定要成立無自性。但是呢?成立無自性的話呢?你不能成立他為自性有。你如果成立他為自性有的話呢?那同時也破壞了無自性。前面的自性有也破除掉了,那無自性也破除掉了,那你心識,你到底通達什麼呢?變成錯亂了。因為沒有一個法是有自性也是無自性。那你到底通達了什麼?
因此由這樣的道理來說明,瓶子。一般我們把瓶子遮除掉,是不是成立了無瓶。但是呢?雖然我們不會說執瓶為有,可是你會執無瓶為什麼?真實有自性。你會認為無瓶真實存在喔!事實上無瓶當然也存在,可是無瓶他不是真實有自性。所以,這一個道理所要說明的話呢?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把自性有遮除掉,這個時候你的心識就同時成立了無自性了。可是無自性當下呢?你又不能說他為有自性。你如果說他為有自性的話,是不是同時又破壞了無自性了。你破壞了無自性的話,你是不是兩個都沒有,那你這個心識就變成錯亂識了。所以呢?這個就是第四破他所要說:主要的內容。好,接著呢,我們就看著我們的本文。
